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阿猛镇2024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4-06-29 10:13:08     来源:阿猛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666

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文件要求,现将阿猛镇2024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清单管理。提高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府班子成员,党政办公室、各中心(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各办公室、中心(队、所)、村委会对照职责分工,认真梳理需要公开事项报经镇党政办,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并按时公开内容,各办公室、中心(队、所)、村委会相互配合,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分工,夯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细化具体措施,加强公开范围。阿猛镇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阿猛镇情实际,制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建立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发布有关信息,确保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三)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及时公开公共志愿领域配置领域政府信息。

二、运行管理情况

2024年上半年阿猛镇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主要涉及农村危房改造、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三个方面。

(一)农村危房改造

2024年上半年纳入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1户,严格按照对象认定工作程序逐级审定上报,并做好相关公示工作,截至6月29日,已竣工1户。

(二)政府采购

2024年上半年,阿猛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申报通过政府集中采购预算指标936284元,实际使用预算指标936238.62元,审核通过采购计划9个。其中包括复印纸采购19284元,车辆保险采购36954.62元,车辆维修采购80000元;车辆加油采购50000元。项目采购: 阿猛镇水塘村么科邑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75万。

(三)项目招投标

负责指导和办理全镇范围内财政资金和集体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密切相关的服务、货物的招投标活动。

1.招投标项目进行交易程序:发布信息-接收招投标报名-提供发售招标文件和接受招标文件的场所-抽取评标专家及开标、评标服务-发布中标广告-接收、曝光、返还保证金。

2.2024年上半年,完成项目招标4个:砚山县阿猛镇2024年蔬菜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中标价:3957694.63元;砚山县阿猛镇2024年育苗温室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中标价:969.376万元;阿猛镇顶丘村委会顶丘村小组基础设施功能提升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中标价:1996690.69元;2024年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阿猛镇水塘村委会么科邑村民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中标价:742335.00元。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完善。有的站所和村委会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及时,个别站所对动态性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二)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因信息量大且繁杂,个别村社或单位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开展缺乏持续性,镇事务繁杂,任务重、人手少,负责的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业务能力不精不深,不能做到专职专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信息公开力度不足,进展较慢。

四、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阿猛镇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大胆创新,攻坚克难,继续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教育,提高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思想认识。对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的个别站所和村委会加强思想理论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集中统一分类公开展示,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公共资源配置科学规范透明;坚持信息发布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坚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有效。按照州、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不断优化网络管理平台,并辅以广播、公开信、告知书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加强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业务素质。针对人员变动快、业务不熟等情况,定期组织信息公开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增强信息公开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有效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