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2022年上半年,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砚山县林草工作,转变观念,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2年上半年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上半年,通过县政务网信息平台和公开栏公开党务政务信息56条。一是通过县政务网信息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56条,其中: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对象名单公示1条、部门预算信息公开1条、政策文件及文件解读7条、“三会”意见办理答复17条。二是通过公开栏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56条。其中:党务公开9条、工作人员考核1条、组织人事1条、职务晋升1条。
二、招投标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标准,主动公开发布项目核准、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采购招标公告信息、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等公告信息,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成交结果(合同订立和履行)信息公开等信息,整个采购过程透明阳光。2022年1至6月,本部门在政府采购领域办理的公开招标项目共有4项:云南省砚山县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工程(封山育林碑6块),中标价5.952万元;砚山县林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工程,中标价56.792万元;云南省砚山县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工程,中标价275万元;砚山县2021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工程,中标价400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度不够。部分部门对社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 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主动加强学习不够,政策宣传解读能力不强。四是对国务院及省、州、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学习领会不深,不能准确掌握公开范围及内容,发布的信息多为工作简讯等,达不到上级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加强对各股室、经办机构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察力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加强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扩大《条例》宣传效果,建立《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三)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大群众参与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策文件、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类别信息的规范公开工作,完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保密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类信息及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