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乡2022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开情况
(一)住房保障领域
认真贯彻落实《砚山县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并及时公示公开,确保福利政策落实到位。2021年上半年,共公示公开发放补助资金农户5户,共计10万元。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
无公开情况。
(三)矿业权出让领域
无公开情况。
(四)政府采购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政府采购的管理标准,依据省州县采购部门制定的配套制度规定,整个采购程序完全公开,确保政府采购的阳光交易。2021年上半年,维摩乡无在政府采购网平台上采购项目。
(五)国有产权交易领域
无公开情况。
(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方面
按照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我乡坚持公开透明、平等自愿原则,按规定在砚山县政务网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正规代理公司邀标、进入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等形式开展招投标工作。2022年上半年,我乡通过代理公司邀标项目2个:维摩乡炭房二期易地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整改建设项目494939.10元;炭房一期、海子边易地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整改建设项目440173.71元。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项目3个:维摩乡维摩村委会大板桥村、幕菲勒村委会谜底邑村小组、幕菲勒村委会黑渔洞村小组、幕菲勒村委会幕菲勒村小组、维摩乡长岭街村委会红土塘村小组、炭房社区圆梦兴业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总投资699万元;维摩乡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维摩乡海子边村委会海子边村小组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390万元。
(七)排污权交易领域
无公开情况。
(八)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领域
无公开情况。
(九)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领域
无公开情况。
(十)除上述领域其他需公开情况
无公开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公共资源平台服务能力薄弱。乡镇级并无专门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及专业人员,采购、项目邀招标投标皆由在职在岗职工负责或依托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且随时面临人员调整,在业务操作中还存在职能不明确的情况。此外,一些新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等也还没有纳入到统一的平台进行交易,个别专业专家人数偏少、专家资源不共享,整体服务能力偏弱。二是招投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质量不高。少数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低下,有的仅凭一张资质证件开展业务,无办公场所设备、无技术人员,开标和编制招标文件甚至靠临时雇人或借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强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完善机构、交易制度、场地等硬件设施,健全交易系统;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招录法律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业务工作人员,配强配齐人才队伍。二是严格招标代理进场交易服务登记管理。对招标代理进入中心(邀标程序)从事代理业务公司及个人,严格资质条件登记把关,可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日常考评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加强培训和考核管理,建立准入与退出机制,确保程序合法、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