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立足发改部门工作职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我局高度重视,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会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会,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与法治素养,增强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能力。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结合绿美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以召开群众会、入户宣传等形式,深入包村点,开展以耕地保护、防范电信诈骗、反有组织犯罪、道路交通安全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在县城区和网格点,利用“节能宣传周”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LED滚动播放法治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和企业主积极宣传节能低耗、碳达峰碳中和、法治营商环境及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普法专项行动以来,我局抽调1名同志参与县普法专项工作队指导督促阿舍乡工作,下沉包村点者腊乡老龙村委会开展工作26次,组织基层干部法治培训2场46人次,法治宣讲6场562人,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5幅,法治宣传教育覆盖6个村小组。通过宣传,提高了群众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依法行政。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完善了《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一年来,我局按行政程序,受理了县城区生活垃圾清运收费调整、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收费标准的申请。通过前期调研,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依法完成了政府定价审批工作。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一年来,我局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加大行政检查力度,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在项目招投标、粮食安全等行政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事项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开展行政检查21次,其中双随机抽查3次(招投标项目1次、企业项目备案1次、粮食流通领域1次)。通过检查,了解项目建设进度,督促项目业主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4.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应急物资采购、重大项目建设等社会大众关注点公开,双随机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监管系统及时公布。今年以来,就政府定价向社会发布了6次公告。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云南西华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注重发挥律师作用,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各项工作。如我局对外合同、协议的签订,均需律师审阅签字确认为前提,对合同、协议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律师都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意见。全年,开展法律咨询服务3次。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1.提升经济分析研判能力。贯彻落实供给侧改革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全县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的监测,及时提出既符合我县发展实际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措施,同时强化分析研判,加强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每月形成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的分析报告,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2.以规范投资管理、提升审批效率、加强一网通办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对符合产业政策、手续齐全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做到即来即办;开展容缺受理,对条件成熟、资料尚不齐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的项目,先行受理,限期补齐资料,如企业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在项目备案后开工建设前进行;将审批事项整体由线下“复制”到线上,按照“一项目一赋码”的原则,凡新上投资建设项目一律赋码,做到了赋码率100%的要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审批项目共1154个,总投资9584379万元,涉及交通、能源、旅游、房地产、农业产等领域;其中;备案的民间投资项目798个,概算总投资5601259万元;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353个,概算总投资3927278万元;核准制项目3个,总投资55840万元。
(五)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一是加强对自身行政权力的监督,严守法治底线,维护法律权威,全力营造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四是按照职责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对应股室,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依然存在不小差距:法治宣传教育有待提升,主要以集中学习为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其次,由于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悉,行政执法案件录入监管系统不及时。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法治观念的形成。一是采用多形式,创新宣传载体。通过调研检查、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应急演练、粮食普查等多种形式,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二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他们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形成常态,使他们成为群众法治理念的引领者。三是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单位行风建设,支持和引导干部职工参与法治文化活动的开展,营造法治氛围。
(二)深入抓好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通过QQ工作群,分享与我局业务相关的法律案例和法律知识文章,提高全体职工干部的法律素质。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固定资产投资审批、重点项目跟踪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粮油储备管理等工作中,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坚持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定期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杜绝执法不严、引用条款不当和不文明执法等问题的发生,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业务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在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推进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创新方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把单位重大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落脚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重点项目跟踪与服务,争取更多重点建设项目列入省、州重点项目建设的“计划盘子”。坚持依法决策,大力加强重点项目的跟踪管理,落实县领导“一对一”督促分包项目等工作机制。二是继续做好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体系建设。配合华南管道公司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及时依法依规制止违法占压、损坏管道设施等行为,坚决杜绝“前清后占”。三是强化“双公示”工作。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对“双公示”的录入操作做好协调指导。定期和不定期公示“双公示”的录入数据,督促各执法股室做好“双公示”的录入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注重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和业务培训,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高度。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