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县持续降雨,为进一步做好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持续性强降雨天气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统筹谋划,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四个“第一时间”,全力做好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第一时间积极响应。根据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州生态环境局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第一时间积极响应,层层传达上级防汛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就应对强降雨天气,担负起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工作的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时刻绷紧环境安全之弦,立即行动,提高警惕,加强预警,做足防范准备,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工作。
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在省、州、县防汛救灾工作会议后,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立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安排部署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工作,及时将上级的防汛要求落到实处,对上级防汛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做好尾矿库、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做好城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职责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汛期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工作落实落细。
第一时间深入排查。根据汛期环境安全应急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深入企业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江南锰业、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企业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环境应急防范设施措施落实、固(危)废堆放管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环境应急值守等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好防范措施,对风险隐患要确保整改到位,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第一时间报告情况。一是本单位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强化应急、监测、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的会商研判和信息报送,一旦出现灾情、险情,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响应,第一时间报告情况,迅速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妥善开展灾害救助,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求企业及时开展自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