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托底民生,“八条措施”稳就业
发布时间:2020-04-20 08:02:39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2238

 就业关乎国计民生,更关乎千家万户。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对稳就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指出,“越是发生疫情,越要注意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稳就业既是稳经济、稳预期,也是稳民生、稳信心。砚山县辖区内企业较多,疫情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受限,使稳就业压力进一步凸显;同时也要看到,疫情引发的经济冲击是短期的和局部的,全县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稳定就业的基础条件也没有改变。近日,砚山县再次释放就业红利,“八条措施”稳定全县就业。

一是给予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各乡(镇)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进行一次不受职业标准限制、按照公开招投标确定的金额据实予以补贴的免费职业培训。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联系人及电话:何贵兰,0876-3133118,QQ:124293958。

二是给予培训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按照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费补贴。生活费补贴和交通费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由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参训人员培训合格后,培训机构提供参训人员签领名单申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联系人及电话:何贵兰,0876-3133118,QQ:124293958。

三是给予外出务工奖补。对外出务工且连续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500元、县外省内就业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外出务工奖补。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凭用人单位出具务工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申报务工奖补资金,每年可申报1次。村委会(社区)审核无误后建立工作台账并将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录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子系统。贫困劳动力务工奖补相关信息在本村(社区)公示后报乡(镇)社会保障中心,社会保障中心审核汇总后填写申报审批表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拨付。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原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不再执行。联系人及电话:张学橙,0876-3133118,QQ:605803819。

四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的,同等条件优先给予创业培训、“贷免扶补”创业贷款等政策扶持。经营状况良好的,可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补贴。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联系人及电话:张学橙,0876-3133118,QQ:605803819。

五是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当地用人单位(不包含就业扶贫车间、财政供养机关事业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由用人单位提供与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营业执照、贫困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和用人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到属地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联系人及电话:孙加兵,0876-3133118,QQ:466819010。

六是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各乡(镇)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月以上,按支付给贫困劳动力工资的15%给予吸纳就业奖补。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每季度凭与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营业执照、贫困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报酬支付凭证、就业扶贫车间银行账户信息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联系人及电话:张学橙,0876-3133118,QQ:605803819。

七是给予公益性特岗补贴。各乡(镇)可开发一批公益性特岗安置因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增加的“返贫”贫困劳动力就业,特岗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安置期限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联系人及电话:孙加兵,0876-3133118,QQ:466819010。

    八是给予“易迁点”服务补贴。对800人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按照每个“就业创业服务站”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就业政策宣传、服务保障等支出,不得用于“三公经费”、办公用房建设、职工宿舍建设、购置交通工具等支出。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联系人及电话:张学橙,0876-3133118,QQ:60580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