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砚山县平远镇发生了一起因鲜食玉米种植引发的矛盾纠纷。据了解,平远镇拖白木村村民王某2024年8月4日从砚山县某农资经营部购买鲜食玉米种60袋,2024年8月6日播种后却大面积绝收。面对这一突发情况,王某焦急万分,怀疑是种子质量问题所致,于是向砚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反映了这一问题。
接到反映后,该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到田间进行现场调查。
初步调查结论为:王某所种植的鲜食玉米品种适合冬早和春季种植,但其种植时间违背了品种特性,导致玉米绝收。科技人员耐心地向王某解释了种植时节对农作物生长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挖除玉米、改种蔬菜等农作物以减少损失的建议。
调查组考虑到种子经营者应当向种子使用者告知种子品种特性,栽培技术,风险提示等义务,11月12日,调查人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种子经销商也表示愿意对王某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助其补种挽回经济损失,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补偿意见:由种子经销商许某某、王某某在调解地点一次性向王某补偿现金2万元,共计4万元。王某表示将按照科技人员的建议进行改种,并向该局为其排忧解难表示诚挚的谢意。
此次纠纷成功调处不仅有效为村民挽回了相当程度的经济损失,更显著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县委、县政府的信任与支持。砚山县委、县政府始终秉持为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宗旨,致力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此举再次彰显了其坚定决心和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