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合作开发项目交易须知(项目编号:WSYSPJY-2024-11)
发布时间:2024-10-18 08:19:18     来源:稼依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3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砚山县稼依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受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合作方式公开交易 3939.58亩耕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主体基本情况

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文山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隶属于文山州绿色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自2019年成立以来,依托州产投集团公司在文山州境内开展的10万亩“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资源优势,以“国土综合整治+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开发”的运营思路,按照“合理规划、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串点连线、规模发展”的要求,规划布局以水稻创新种植为特色的“土地整治+现代农业”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开展“水稻+N”的种植项目。

(二)项目优势

1.资源优势。项目土地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年均气温20.5℃,无霜期300余天、光照充足、四季温和,年均降水量达到800毫米到1050毫米。土壤有红壤、黄壤、紫色土、石灰岩土、水稻土等5个土类,11个亚类,17个土属,31个土种,是蔬菜、玉米、马铃薯、红薯、水稻、花生等农作物生长繁种的适宜区域。

2.项目基础设施情况。现已建成13座泵站、61个水池、307千米输水管道、286千米沟渠、238千米田间道、4569个下田道。

(三)招商区域、面积

本次招商的区域、面积详见下表,面积亩数可以拆分合作,实际面积以最终双方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表1  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合作开发项目明细表

序号

项目区域

可合作开发面积(亩)

备注

1

差黑项目区(大尼尼村委会)

3939.58


合计


 3939.58


二、合作期限

半年起。

三、报名资格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土地合作开发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或中国境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报名。

(二)本次土地合作开发的实际面积如与本公告中公示的面积有差异,实际可移交面积以最终的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三)本次土地合作开发,土地以实际现状交付。意向受让人可在报名前对土地进行实地考察,并可就有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凡报名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拟承租土地范围、公示的面积,并认可拟合作土地的交付标准及要求,出租方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四)土地交付受让人时,双方应签订《合作种植合同》,确认合作土地的实际面积及合作期限的起始时间等内容,则完成该地块的交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为:8时—11时,14时—17时。

2、报名地点:砚山县稼依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3、报名联系人:刘钰杨,联系电话: 18087683352(此号为业务联系专用号码)。

4、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农村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报名表;

(2)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农村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报名表;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农村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农村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五、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现场交易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

地点:砚山县稼依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项目交易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七、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意向受让人想进行现场踏勘的,联系人:黄旭,联系电话:15925354635(此号为业务联系专用号码),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为:8时—11时,14时—17时到实地行现场踏勘。

八、交易方式及相关要求

1.交易方式:公开协商合作方式。具体合作方式由转让方及受让方协商产生。(若同一标的物有两家及以上意向人报名的,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为竞得者)。

2.取得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合作开发项目的受让人,应当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资格审查

交易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在现场竞价前24小时我中心负责对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租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答疑

申请人对公开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报名时间结束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

十一、合作项目底价、竞价要求情况

1.本项目不设有底价,具体价格由受让人及转让人共同协商;

2.若同一标的物有两家及以上意向人报名的,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公开竞价,每次加价100元/亩,以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者。若同一标的物只有一家意向人报名,采取公开协商或其他的方式合作。

十二、成交后工作要求

确定受让人后,转让人与受让人当场签订《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合作开发项目交易成交确认书》 (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 ),转让人或受让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受让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同时,转让人与受让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合同。

十四、合作开发结果公布

我中心将在此次农村产权交易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本次交易结果。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对公开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报名时间结束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申请人想进行现场踏勘的,可联系转让人的联系人到实地进行现场踏勘。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交易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受让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三)确定受让人后,受让人在现场与转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转让人和受让人具有法律效力,转让人改变交易结果的,或者受让人放弃竞得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人应当在竞价会前终止

活动,并通知受让人:

1.竞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租人,足以影响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成交价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或竞价 (具体面积以实际合作面积计)。

(六)受让人与转让人签订《合同》后,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受让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相关移交、变更手续。

(七)交易不成功的,应当按规定由我中心重新组织公开发布合作公告,并组织公开交易。

(八)参加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九)未尽事宜,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合作种植合同中约定。

(十)我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砚山县稼依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