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抽检计划,砚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县域内食品进行了抽检。通过抽检,发现有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家,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砚山县食点十分便利店销售的小米蛋糕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6月17日,砚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砚山县食点十分便利店销售的小米蛋糕(生产日期:2024年6月1日)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处置情况。因上述小米蛋糕已全部销售完,砚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无法对同批次的小米蛋糕进行扣押。在检验结果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后,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检,当事人表示不申请复检,砚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现案件已调查完毕。砚山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当事人排查造成食品不合格原因并整改,经排查,由于购进时未严格执行查验义务,导致小米蛋糕不合格,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砚山县维摩乡天天生活超市销售的红糖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6月4日,砚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砚山县维摩乡天天生活超市销售的红糖(生产日期:2024年3月25日)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处置情况。因上述红糖已全部销售完,砚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无法对同批次的红糖进行扣押。在检验结果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后,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检,当事人表示不申请复检,砚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现案件已调查完毕。砚山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当事人排查造成食品不合格原因并整改,经排查,由于购进时未严格执行查验义务,导致红糖不合格,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砚山县永顺餐饮店使用的自主消毒筷子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7月23日,砚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砚山县永顺餐饮店使用的自主消毒筷子(加工日期:2024年7月22日)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处置情况。因上述自主消毒筷子已全部使用完,砚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无法对同批次的自主消毒筷子进行扣押。在检验结果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后,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检,当事人表示不申请复检,砚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现已调查完毕。砚山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当事人排查造成餐具不合格原因并整改,经排查,由于清洗消毒不到位,导致自消毒餐具(筷子)不合格,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砚山县福润餐馆使用的自主消毒筷子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7月23日,砚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砚山县福润餐馆使用的自主消毒筷子(加工日期:2024年7月23日)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处置情况。因上述自主消毒筷子已全部使用完,砚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无法对同批次的自主消毒筷子进行扣押。在检验结果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后,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检,当事人表示不申请复检,砚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现已调查完毕。砚山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当事人排查造成餐具不合格原因并整改,经排查,由于清洗消毒不到位,导致自消毒餐具(筷子)不合格,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砚山县品旺餐馆使用的自主消毒筷子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7月23日,砚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砚山县品旺餐馆使用的自主消毒筷子(加工日期:2024年7月23日)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处置情况。因上述自主消毒筷子已全部使用完,砚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无法对同批次的自主消毒筷子进行扣押。在检验结果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后,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检,当事人表示不申请复检,砚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食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现已调查完毕。砚山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当事人排查造成餐具不合格原因并整改,经排查,由于清洗消毒不到位,导致自消毒餐具(筷子)不合格,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