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24年9月24日依法受理、办结申请人田贞林提交的诊所备案申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4号《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现将备案内容公示如下:
类别:诊所
级别:无
名称:砚山元大中医诊所
诊疗科目:中医科
设置地点:砚山县江那镇砚平高速公路旁
法定代表人:田贞林
主要负责人:郑开东
审查情况:经审核,该医疗机构符合诊所备案相关规定,达到诊所备案条件。诊所备案公示期为7天(2024年9月27日至10月4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
电话:0876-3131478
时间: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