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砚山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砚政规〔2024〕3号)和《砚山县扶贫项目资产核销办法(试行)》(砚政规〔2024〕4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江那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关于2018年上海对口支援江那镇食用菌种植产业项目资产(资金)处置的程序和决议进行审核,通过实地核查和对资产(资金)处置程序及台账资料进行审核,项目资产(资金)处置通过了舍木那村委会“四议两公开”程序决议,江那镇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议,符合《砚山县扶贫项目资产核销办法(试行)》程序。经研究,同意江那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海对口支援江那镇食用菌种植产业项目资产(资金)的处置意见。现将议定的处置意见进行公示:
资产名称:2018年上海对口支援江那镇食用菌种植产业项目
资产坐落地:江那镇舍木那村委会大花园村小组
资产状态:无固定资产,项目投入上海帮扶资金60万元和政府扶持资金15.2万元已亏损。
资产现值:6.8566万元
拟处置方式:同意江那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海对口支援江那镇食用菌种植产业项目资产(资金)处置的请示内容,对2018年上海对口支援江那镇食用菌种植产业项目资产(资金)进行核销。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面议形式及时向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发展规划股反映。
监督电话:0876—3120017(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60号。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