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云集用(2004)字第12293号 | 汪树方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无 | 平远腻平公路旁16米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9月11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云集用(2004)字第12293号 | 汪树方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无 | 平远腻平公路旁16米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