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阿舍乡老庙坡后小独山采石场,经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验收组对矿山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工程进行验收。对内业资料及实地踏勘进行验收,提出相关意见。该石场按照专家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提交专家组审查后,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该石场符合退还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条件,我局拟清退砚山县阿舍乡老庙坡后小独山采石场矿业权人缴存的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特此向社会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反映。(联系电话:0876-3123098)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