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文山州砚山县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清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尾矿库名称 | 所在 县(市、区) | 等别 | 库 长 | 监管责任人 | 包保责任人 | 备注 | |||
姓名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
1 | 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 | 红舍克铝土矿尾矿库 | 文山州 砚山县 | 四等 | 孙海波 |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 | 李作相 | 局长 | 冯光槐 | 砚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 |
2 | 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水淹塘渣场 | 文山州 砚山县 | 四等 | 王建波 |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 | 李作相 | 局长 | 冯光槐 | 砚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 |
3 | 云南凯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三塘选厂尾矿库 | 文山州 砚山县 | 五等 | 肖光跃 |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 | 李作相 | 局长 | 马朝康 | 砚山县盘龙乡人民政府乡长 | |
说明:1.实行包保责任制。一等、二等尾矿库由州政府领导包保,三等、四等尾矿库由县(市)政府领导包保,五等尾矿库由乡(镇、街道)政府领导包保; 2.实行“库长制”。尾矿库“库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3.实行公告公示。每年应在当地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告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