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消费政策持续显效,消费需求有序释放,消费市场逐步回暖。1-7月,全县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72亿元,同比增长10.7%。从消费地域看,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31.13亿元,同比增长10.5%,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6.4%。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9.59亿元,同比增长11.4%,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3.6%。从消费形态看,全县实现商品零售额37.40亿元,同比增长10.6%,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1.8%。实现餐饮收入3.32亿元,同比增长11.9%,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