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问题编号 | 问题 | 整改方案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整改进度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55—47 | 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 | 《中共砚山县委 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砚山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砚委〔2023〕353 号) | 加快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完善配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 | 完善云南砚山产业园区布标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试运行并在线联网监测。 | 2024年11月30日 | 建成绿色铝创新产业园污水泵站2个,承接产业园区到二污厂污水泵站1个,建成园区污水管网6.5公里,园区到二污厂污水管网5公里,管道已经接通,园区污水已经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23年10月20日正式运营,12月14日向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信息监控中心申请联网监测,2024年1月20日开展比对试验并提交了联网测试报告,2024年3月6日完成在线监测联网和验收备案。截至目前,运行正常。 | 完成整改 | 云南砚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砚山县工信商务局 |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