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由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砚发改复〔2024〕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砚山县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砚山县云砚养殖专业合作社全自动蛋鸡养殖鸡舍项目
2.2项目编号:GC532600202400479001001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所示范围及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建设规模:建设全自动鸡舍1609.5㎡;建设蛋库用房980㎡。(具体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建设地点:砚山县盘龙彝族乡翁达村委会
2.6投资总概算:291万元
2.7承包方式:招标发包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9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一律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3.2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4其他要求:
3.4.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一律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4.2拟派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劳务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应提供岗位(上岗)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在报名至开标结束过程中发现提供的相关证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3.5信誉要求:
3.5.1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无不良履约情况,与招标人以往合作项目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解除终止合同、发生纠纷、诉讼等不良履约情况;
3.5.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5.3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书);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5.4投标人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3.5.5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五、网上确认投标及文件获取
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本项目应交保证金按估算价的2%计算为人民币大写:伍万捌仟贰佰元整(小写:58200.00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实际收取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降幅约83%。
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第十八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温馨提示:投标保证金需绑定账号,如出现保证金未绑定账号且保证金已扣款现象,视为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到指定账户。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可简写),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6.3投标保证金开户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账号:
6.4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申请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操作说明如下:
6.4.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申请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6.4.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申请人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6.4.3.申请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6.5保证金退还
6.5.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6.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上传到系统内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6.5.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6.5.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08:30。
7.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开标时间、地点、远程解密时限、电子签名确认时限
7.3.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08:30。
7.3.2开标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4.4远程解密及电子签名确认时限: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
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交易指引操作指南中自行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相关附件进行学习,投标人应熟练掌握网上远程解密操作,并在30分钟内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砚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砚山县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砚山县盘龙彝族乡
电话:0876-366101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城北片区凤凰时代F1-26号商铺
联系人:普福艳
电话:0876-219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