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回龙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是由砚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局全资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砚山县回龙农场有限责 任公司于2022年5月25 日通过原砚山县回龙农场企业公司制改 革注册登记而来,公司注册资本金520 万元。主要经营农产品的 生产、销售、建设工程施工、咨询服务等。按照深化农垦改革工 作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工作要求,现需向社会公开招聘 1 名工 作人员:
一、 招聘对象
根据岗位需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 员。
二、 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请查看《砚山县回龙农场有 限责任公司 2024 年招聘岗位需求表》。
序 号 |
部门 | 招聘 人数 | 招聘 岗位 | 采用 方式 |
年龄 | 性 别 | 工作 年限 |
待遇 | 学历 要求 |
专业及其他要求 | 工作地点 及时间 |
备注 |
1 |
财务部 |
1 |
会计 (业 务员) |
笔试+ 面试 |
45 周岁 以下 (含 45 岁) |
不限 |
2 年以 上相关 工作经 验 |
按公司 相关薪 酬及绩 效制度 执行,转 正后享 受五险 一金待 遇 |
大学专 科及以 上 |
专业要求:财会相关专业; 其他要求: 1.持有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 2.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和相关财务软 件; 3.能独立做账、报税; 4.熟悉了解国家财务、税收等相关政策。 |
砚山县回龙 农场有限责 任公司 |
同等条件下,有中级 会计职称及以上证 书优先录取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2.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 具备拟报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 三)应聘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 ,不得报名或聘用
1. 曾 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 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 被有关机关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行为受 到处罚,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8月17日15:00;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提交报名资料;
3. 电子邮件地址:493303535@qq.com;
4. 现场报名
( 1)现场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址:砚山县平远镇农垦社区一楼(原回龙 农场)
5.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书、学历学位证书、所持各类职(执)业资格(包括各种职业注 册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寸本 人照片(按上述要求进行文件包压缩并备注:应聘岗位+姓名+ 联系电话号码)。如报名资料不齐全,资料审查人将联系报考人 员,报考人员请在有效时限内进行补交,逾期未补交齐全视为放 弃考试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876-3895007
(二) 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砚山县回龙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结合公司业务 开展的实际需要、专业类别报名情况及招聘专业要求和条件,对 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个人综合素质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并确定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条件或弄虚作 假者,即时取消应聘资格,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 三)笔试及面试
1. 应聘简历审核筛选并经初审通过后,将于 2024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发送笔试通知。接到通知后,应聘人 员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2024 年 8 月 19 日专业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是 否胜任岗位需求;
3. 2024 年 8 月 20 日结构化面试,主要审核应聘者的政治思 想觉悟、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接受应聘者关于薪酬福利待 遇的相关询问和确认。
( 四)考试成绩要求
1.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录取最低控制线为 60 分(含),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后,从最高分进行预录用。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与岗位职责相关的 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卷面总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3.面试
笔试人员根据成绩高低按 1:3 比例进入面试,未达 1:3 的按 照笔试人数进入面试,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面 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环节,不再逐一通 知。面试环节主要考察面试者的举止仪表、求职动机、沟通表达 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性格特征、专业技能和与用人 单位的匹配度等方面,面试总分为 100 分。
4.考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电话、短信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为准。
四、 考试结果公示
(一)2024 年 8 月 21 日-2024 年 8 月 25 日综合成绩公示。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将在砚山县政务网进行公示。
(二)体检
按每个岗位类别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 检标准应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 年 12 月 30 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砚 山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 自体 检结果日起 3 日 内本人可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所 在岗位类别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
( 三)招聘结果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背景调查、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 录用人员,将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砚山县政务网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 5 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 拟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或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有关入职 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三个月经考 核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
( 四) 劳动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1. 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限,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 务以及工资待遇。
2. 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每月发放工资 3000 元;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 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五、 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及团体 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将 严肃查处。
六、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 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1. 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 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 在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 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4. 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确为影响聘用的;
5. 其他违反公开选聘有关规定的。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 自动放弃,相应岗 位由达到考察 、 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
补:
1.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 况说明);
2.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 格的;
3. 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4. 公示期满 5 天,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5. 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6. 对未能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者,不再进 行电话通知。
七、 附则
本公告由砚山县回龙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砚山县回龙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8 月 8 日
附件:
报名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健康状况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身高 | ||||||
身份证号码 | ||||||||
户 口所在地 | ||||||||
原工作单位 |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应聘岗位 | 邮箱 | |||||||
受教育情况及工作经历 | ||||||||
职业资格证书及取得时间 | ||||||||
自我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