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消费政策持续显效,消费需求有序释放,消费市场逐步回暖。二季度,全县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40亿元,同比增长10.4%,增速高于全州4.6个百分点,排名全州第一。从消费地域看,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26.61亿元,同比增长10.2%,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5.2%。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8.79亿元,同比增长11.3%,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4.8%。从消费形态看,全县实现商品零售额32.37亿元,同比增长10.3%,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1.4%。实现餐饮收入3.03亿元,同比增长11.8%,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