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民调整政策,砚山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明确专人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核对、资金落实等各项工作,于2024年7月22日圆满完成此次调待补发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10号)要求,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底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9年同步安排、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定额调整后每人每月增加34元;挂钩调整后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按2023年12月个人基本养老金的1%调整增加;倾斜调整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同时根据退休时单位驻地在我县的退休人员按二类地区计算增加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元。
截至目前,我县本次调整增资受益人数8437人,其中:企业退休人数4020人,机关事业退休人数4417人。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12.16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33.45元。已兑现补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1至7月调待增资718.76万元,8月份将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进行发放,全县每月增加企业养老金支出44.47万元,每月增加机关事业养老金支出58.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