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等有关要求,入围评审机构云南金涌道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砚山县者腊乡老屋基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0876-3123098)
附件:
1.砚山县者腊乡老屋基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
2.砚山县者腊乡老屋基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砚山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1:砚山县者腊乡老屋基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docx
附件2:砚山县者腊乡老屋基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