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升促建”三年行动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科联发〔2023〕10号) 要求,现将涉及砚山县资金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如对拟支持项目有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云南砚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即按程序实施。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3139993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共7天5个工作日。
附:2023年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升促建”三年行动资金安排表
云南砚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