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拟新增医药机构的公示(第4号)
发布时间:2024-04-19 16:03:00     来源:县医保局 阅读次数:4152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云医保[2022]2号)之规定,经新增医疗机构申报、县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复审、综合评审后,现拟将砚山县康复院卫生室新增为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服务项目为城乡居民普通门诊。

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监督电话:0876-3063140   0876-3063147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