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八嘎乡包工头梁某到阿猛司法所反映阿猛镇王某拖欠工程款致使其没钱结算工人工资。为确保大家能过个平安、祥和的春节,阿猛司法所立即联系王某前往现场调解纠纷。
经了解,王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国家政策帮扶下,到处筹集资金才建起楼房,但在验收过程中王某发现梁某为其建盖的房屋房梁倾斜,一些地方水泥浇灌不够,二楼楼梯宽度明显不同。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查看,双方对新建房屋的安全性和存在瑕疵方面均无异议,但在瑕疵修复费用方面分歧较大。王某开口就向梁某索要12000元修复费,梁某称自己承包建房存在瑕疵,愿意扣除2000元修复费,但坚决不同意王某的要求,要是扣除12000元,他连工人工资都付不起。调解现场气氛紧张,双方因修复房屋费用发生激烈争吵。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对梁某进行了批评,因为其监督不到位致使房屋存在瑕疵。其次劝说王某计算存在瑕疵部分的修复费用。经过第一轮调解,王某提出至少要8000元的修复费,但梁某还是不能接受,认为修复费用过高。双方情绪再次高涨,都认为自己吃了大亏,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从法律、情理、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经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扣除修复费6600元后,当场测量建房面积进行结算付清余款。
至此,一场春节前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双方握手言欢喜迎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