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砚山县司法局平远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经济合同纠纷。
2017年12月28日,陈某等三人与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服务区新建和改扩建工程项目部文山分部签订平远高速公路服务区工程场平填方施工工程,在平填方过程中,因所拉土料不符合项目部的规格要求,现已停工,但陈某等三人已经拉了5千方左右的土料到工地。在包揽工程期间,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动工前双方只是口头协议。现双方因工程款问题产生纠纷。
平远司法所工作人员获悉该情况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基于公平公正原则把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述;另一方面通过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签订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法普法、明理释法,努力化解矛盾、缩小分歧。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服务区新建和改扩建工程项目部文山分部同意支付给陈某等三人地租、过路费、土地恢复费、拖车费、森林公安罚款、所有机械费用等费用共计一拾叁万伍仟陆百元整(¥135600.00元);
至此,一起经济合同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同时,本案也提醒广大的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均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签订、履行合同,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不但要诚信履约,还要正当履约,并且要有证据保存、保护意识。避免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既不利于维护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建筑施工方合法权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