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基本都是由司法所组织在辖区内的广场等场所清理卫生,这样的方式劳动内容比较单一,而且常常要为“找活干”伤透脑筋。为了更好地开展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及学习教育,把对矫正人员的行为矫治做到实处,3月份以来,江那司法所积极探索新方法,积极和村委会(社区)联系,由村委会(社区)安排合适的劳动机会,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安排矫正人员进行公益劳动及学习教育,两举措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教育及公益劳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教育内容多样化,根据不同阶段的矫正任务,实施以集中教育为主、个别教育为辅的方针,并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需求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村委会、社区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到农家书屋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还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相关的农村科技致富知识,此类活动摆脱了会议室授课的枯燥单一,受到社区矫正人员的欢迎,同时也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是公益劳动普遍化,司法所把社区矫正人员参加村委会、社区环境卫生整治、义务植树等公益劳动作为一项矫正措施,注重寓教于劳,劳教结合,安排社区矫正人员每月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劳动,并在活动过程中,借机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并从不同侧面向他们灌输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告诫社区矫正人员正视自己的罪过,增强法治意识,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早日成为合格公民。
通过和村委会、社区的合作,司法所可以专心的做好组织、监督、管理,而劳动场所和劳动内容则由村委会、社区安排,各司其职,发挥各自的优势,使公益劳动的质量有很大的提高,使得公益劳动不再是为了劳动而劳动,赋予了公益劳动更多的社会价值,矫正人员也在劳动中感受到村委会、社区、群众对他们的肯定,让他们体会到劳动的光荣,更好地发挥行为矫治的效果,使他们更好更快的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