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3.20”事故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7-07-26 11:28:43     来源:发改局 阅读次数:2507

2017年7月21日下午,我局在三楼会议室组织开展“3.20事件”警示教育,会议由副局长马顺勇同志主持,全局干部职工参加。

会上,马顺勇同志一是通报了砚山县鸿鑫金属有限公司“3.20”灼烫事故。“3.20”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了5死2伤的严重后果,作为牵头部门的县发改局因工作不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是通报了“3.20”灼烫事故的处理情况。“3.20”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发改作为牵头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对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和打击“地条钢”生产工作重要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够;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示汇报不到位,落实责任担当不足;沟通协调部门之间执行政策力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力,报送材料和实际情况不吻合。事故发生后,县发改局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讨,涉及的相关人员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三是认真总结了“3.20”灼烫事故的深刻教训。“3.20”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人群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对省州县各级领导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严重损害了砚山的对外开放形象。马顺勇副局长强调,事故的前因后果值得认真反思,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为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效果,会上,马副局长还组织学习了“领导干部必须恪尽职守,真抓实干”的文章,结合发改局的职能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