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及省、州、县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7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砚山县工信商务局在砚山县城七都广场认真开展了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方式,直面群众、紧贴生活、立足实际,全面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节能减排法》、《酒类流通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8种法律法规以及部分安全常识挂图,印发各种宣传材料10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12幅,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800余人。
通过宣传咨询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普及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安全知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了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营造全社会“文化立安、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的良好氛围,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