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砚山县民族宗教局召开支部组织学习会议,组织开展“中央纪委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集中学习活动,单位在岗党员干部职工11人参加集中学习。
按照《中共砚山县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线,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纪律保障。砚山县民族宗教局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集中学习活动。活动由局党支部书记普俊德同志主持,组织
委员李汝红同志领学,主要学习了重庆市丰都县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贵州省织金县扶贫办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甘肃省秦安县五营镇北坡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员主任邵友芳截留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等问题以及云南省广南县南坪镇坝聋村村干部违规乱收费问题等“中央纪委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18例典型案例,就涉案党员干部对中央的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毫无敬畏,随意贪占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给予了揭露,并告诫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议案为鉴,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和拒腐防线,查摆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坚决防治和纠正扶贫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同时,要求各股室,特别是县创建办、民族事务股和财务室,要制定完善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等相关扶贫资金使用工作制度,加强资金的管理、监督和使用,落实各项扶贫资金的实施,保障各项扶贫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确保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实施。
通过开展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对扶贫工作的认识与规范使用扶贫资金的思想意识,为切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