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三个一”确保党员干部“五一”端午节期间过廉节
发布时间:2017-04-30 09:36:56     来源:纪委监察局 阅读次数:2981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和端午节即将到来之际,砚山县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确保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过节。一是下发一个通知。近日,砚山县下发了《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申有关规定,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二是进行一次提醒。州委常委、县委书记李红同志在中共砚山县委巡察工作会议上,提醒参加会议的县四班领导、各乡(镇)和县属各部门负责人,要利用查处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三是编发一条短信。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3214党员干部编发了清廉过节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及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等“十禁令”,做到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同时提醒,对于“五一”、端午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坚决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