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您的子女顺利入学接受学校教育,是家庭的大事,更是国家社会的要事。为了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不让您的子女因贫困而失学,国家和省、州、县出台多项惠民政策,保障您的子女顺利就读各级各类学校,请您细心关注阅读砚山县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主要坚持“奖助结合、育人为本、助学与育人并重”的原则,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形式开展工作。现已初步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以下资助政策为现行实施政策,以后再根据新的政策作补充。
一、国家对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助学金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资助,重点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面约占在园儿童总数的30%,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可覆盖在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
(二)义务教育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
(1)、免教科书费。资助对象为所有(含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标准为:国家课程教科书,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地方教科书由省级财政根据实际采购资金安排。免费教科书由省级统一集中采购,资金由省级统一列支。
(2)、免学杂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享受到了免学杂费补助政策,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再按寄宿生人数每年每生补助200元。
(3)、补助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寄宿制学生全部享受到国家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校1250元/生•年。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校)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从2014年11月起,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天4元,每年按200天计算,共800元。
(三)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
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和完全中学高中部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借读生、复读生不纳入资助范围)予以资助,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5%。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年,二等国家助学金1500元/生•年。
(四)中职教育
1.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
国家从2007年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给予1500元/生•学年的助学金补助。到2013年秋季学期,国家将助学金补助范围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比例占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20%。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均可申请补助。我州实施范围为中职学校全日制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非涉农专业学生由学校按其在校生20%的比例申报。到2015年秋季学期,补助标准提高到2000元/生•年。
2.中职教育免学费
国家从2009年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民办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的25%)和涉农专业学生给予免学费补助。到2015年,补助对象调整为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城市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按在校城市学生15%的比例进行申报。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将民族地区(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所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补助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
3.中职省政府奖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中职学校中全日制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中职学校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每年奖励名额为1000 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4000 元。
(五)高等教育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省政府奖学金
本专科生省政府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同一性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全省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1000名。
3.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性质,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4000元,全省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3500名。
5.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0%,我省资助标准分两档,一档每生每年3500元,一档每生每年2500元。
6.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36个月底(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满,学生需按约定偿还利息及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目前,云南省主要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
7.师范生免费教育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9.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
自2014年起,省财政出资奖励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云南省对卡户学生专项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教育
1.普通高中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
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2.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
云南省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高中阶段(含普高和中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给予2500元/年的资助。
(二)高等教育
1.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学费奖励
从2016年起,对云南省考入一本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本科学习期间,除享受其他资助政策外,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2.“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学费奖励
从2016年起,对云南省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9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其专科或本科学习期间,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三、砚山县对卡户学生主要资助政策
1.砚山县学前教育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补助。符合入园年龄,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上级补助政策外,每人每年县级财政补助300元。
2.砚山县全日制普通高中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补助。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上级补助政策外,每年每生县级财政补助1000元。
3.砚山县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大学生就读期间,除享受上级补助政策外,县级财政每年给予一定补助,一本的每年每生补助2000元,二本的每年每生补助1500元,三本和专科的每年每生补助1000元。
四、砚山县其他资助政策
4.爱德基金会、云南省扶贫基金会e万行动政策
爱德基金会、云南省扶贫基金会为农村地区贫困孤儿提供必要资助,资助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每年资助1340元。高中(包括普通高中和不同学制的中专、职业高中、师范学校等)阶段每年资助2680元。高等教育阶段(本科、大专)每年资助4950元。
5.砚山县2017年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定点帮扶“真情兵装”助学项目
由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向砚山县提供“真情兵装”助学项目助学金400万元,用于资助砚山县贫困高中(含职高)在校生及大学本科在校生。资助标准为:普高在校生1000元/生,名额1400人,共计140万元;职高在校生2000元/生,名额300人,共计60万元;大学本科在校生5000元/生,名额400人,共计200万元。
6.砚山县教育局“兵装丹心”助学金项目
由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用特殊党费为砚山县提供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至九年级)贫困生资助项目助学金10万元,资助每生500元,名额200人,用于资助砚山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在校生。
若各位家长对资助补助政策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联系砚山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876——3122004。
祝愿您的孩子学习进步!家庭幸福!
砚山县教育局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