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发〔2021〕18号)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县委农办牵头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于2021年9月15日17:30前反馈至县委农办,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联系人:陈玉良;联系电话:3127274;邮箱:461175785@qq.com。。
中共砚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1号)和《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发〔2021〕18号)要求,结合砚山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州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县委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面助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1年,加快推进绿色食品为代表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重点发展好粮食、蔬菜、烤烟、肉牛四大重点产业,确保年内粮食种植面积108万亩、蔬菜种植面积80万亩、烟叶种植12.52万亩、肉牛存栏18万头,农业总产值实现64.4亿元、增长6%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保障更加有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新成效,乡村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到2025年,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乡村建设成效明显,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治理效能显著增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力争现代农业综合产值达200亿元以上,农业增加值达到47.4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高到2.6:1以上。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责任机制及现有主要帮扶政策不变,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乡村基础设施改善、乡村振兴示范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等重点工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帮扶,围绕“一平台三机制”建设,完善县、乡、村、组四级动态监测工作体系和帮扶机制,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股份合作机制、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产业帮扶、村集体经济、培训就业“四个全覆盖”。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
2.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搞好优质粮食生产。立足砚山220万亩耕地资源优势和低纬高原气候优势,在78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基础上,围绕稻谷、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推进规模化粮食基地建设,落实精量播种、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科技增粮措施,推广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全面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健全政府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改善储备粮管理条件,积极探索完善成品粮收储和轮换制度。推进粮食节约行动,降低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的损耗。到2025年,全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保持在110万亩,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3万吨以上。建成10万亩高端稻谷(含陆稻)基地;实施绿色高效优质玉米高产示范1万亩,辐射带动全县60万亩玉米种植。〔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做好畜禽等农产品有效供给。围绕生猪、肉牛、羊、禽肉生产,以大北农集团、小蛮猪公司等生猪养殖企业和云南中康牧业有限公司、云南砚山昊籁天岑牧业有限公司、云南乐牧牧业有限公司等肉牛养殖企业为龙头,认真落实云南省“猪九条”“牛九条”等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激发畜禽产品产能,进一步满足市场供应。持续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畜禽调运监管打击走私等违法行为,努力保障全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开展池塘标准化建设、稻田综合种养基地建设等绿色水产发展项目,推进优质水产品绿色健康养殖。至2025年末,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为重点,建成17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园;实现全县生猪存栏达35万头,肉猪出栏达65万头;牛存栏20万头,出栏15万头;羊存栏达9万只,出栏肉羊13万只;家禽存栏215万只,出栏肉禽305万只。实现肉奶蛋总产量18.42万吨,完成水产品产量0.82万吨,实现畜牧渔业产值31.06亿元。〔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加大耕地保护和建设力度。持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要求,牢牢守住全县123.6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底线,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和土地规划、用途管制,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农村建房“八不准”,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现有耕地面积长期稳定。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土壤质量监测、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实施好耕地轮作试点,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持续提升耕地质量等级。严格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继续做好政府债券申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做好高标准农田“一张图”管理基础工作。“十四五”时期,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16个;完成230万亩化肥减量增效;每年实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3万亩;新建30万亩高标准农田。〔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与开发。完成国家、省级、州级下达的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任务,实施濒危资源抢救性收集保护。依托砚山东南亚杂交玉米研究所、云南省农科院玉米遗传育种专家服务基地、辣椒专家基层工作站等建立新品种试验示范平台,开展良种技术攻关,筛选适宜砚山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进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提高良种生产能力和质量。加快珍稀濒危树种的培育和繁殖。以大北农、小蛮猪良种猪母本核心场为中心建立仔猪扩繁基地,以现有的平远、江那、阿猛、者腊等牛冻精改良点为依托,以黑山羊养殖标准园进行提纯复壮、品种培育选育,逐步建立起具有砚山高原特色畜牧业的家畜良种繁育体系。引导县内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畜禽良种选育联合攻关,加快培育突破性畜禽新品种,健全良种繁育、饲养管理、产品加工、疫病防控等体系。引进种子龙头企业,落实制种保险,建设规范化种子生产基地,提高育种、种子加工现代化水平。到2025年,全县杂交玉米和马铃薯良种自给率达50%以上;种子生产面积达2万亩;完成3个种畜禽场建设;选育三七新品种3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点水系连通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德厚水库至平远供水配套工程后续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阿舍五谷冲、稼依补佐、阿猛三岔河等3座水源工程建设和八嘎梅子箐、者腊秧田冲、者腊老龙、阿猛六合等4座小型水库建设。加快推进平远片区、阿猛片区农业生产用水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平远镇阿三龙中型灌区建设,稳步推进维摩乡岔路口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加快居那革河治理工程及清水江者腊河治理工程。实施27件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争到2025年,全县新增蓄水库容0.3亿立方米,总库容达到2.39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1.52亿立方米,水利工程供水能力达到2.88亿立方米,有效灌溉率提高到37%以上;新增灌溉面积3万亩以上;防洪标准提高至10年一遇以上。〔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强与高校和院所的合作,引进入才和团队,聚焦绿色生产、高效栽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等领域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深化产学研协作,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科研人员激励。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认真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三区”人才认定。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培育壮大耕、种、防、收农机化服务组织,逐年提升专业技术服务装备水平。依托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完善一批田头市场的冷藏设施,积极申报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建设。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十四五”时期,培育扶持新技术企业9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家;引进高层次特殊人才5人。合作建立省级院士工作站2个,省级专家工作站2个,州级专家工作站2个。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冷库)88座。2025年末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68%以上。〔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7.构建乡村产业体系,打造独具特色的砚山“绿色食品牌”。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实施“一二三”行动,大力发展蔬菜(含辣椒)、稻谷、烤烟、肉牛、以三七为重点的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兼顾其他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聚焦种子、电商“两端”,加强品种创新、品牌创新、品质提升,加快基地化进程,推广农业生产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全产业链发展,把砚山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菜篮子”。在我县蔬菜产业创建为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构建区域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争取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运用高效农业设施,推广标准化、绿色化生产技术,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融合,全面提升县域内基地化率。精准策划和包装“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项目,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落实投资优惠政策,做好落地项目跟踪推进服务。到2025年,高质量完成州委“6个100”示范园、“8个百万”示范基地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连片规划、成片推进,建立一批以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等为主的1000亩以上连片种植区和1000头以上肉牛、5000头以上生猪及万羽以上畜禽养殖场。组织开展省、州“10大名品”“10强企业”“10 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争取荣获5个以上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或“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全县实现“三品一标”有效数达150个,农产品电商销售额达农产品销售额的50%以上。〔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社、县烟草专卖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8.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将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管理与服务体系,实现应纳尽纳。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晋档升级。加快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档升级,依托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探索开展多种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扩大规模,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加快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延伸高端产业链,提升加工转化增值能力。大力实施“内培外引”战略,不断完善财政、税费、用地、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加工水平高、产业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龙头企业。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不断发展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重点建设若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积极争取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到2025年,实现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0个以上,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70个以上,龙头企业56户以上;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以上。〔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9.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围绕粮食、蔬菜、水果、中药材、畜禽等产业,实施节水节药节肥技术。推广使用绿色生产技术和绿色防控措施,减少农药施用量,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效降低农药化肥使用,减少对水体及土壤污染。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开展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重点打造以平远、稼依为主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2万亩,分品种制定生猪、蔬菜、水果等绿色食品种植技术规程,并严格按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促进砚山县绿色农业发展。到2025年全县实现“三品一标”有效数达150个,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综合产值达124亿元,“绿色食品牌”考核指标排名进入全州前2位。〔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全面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促进乡村宜居宜业
10.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启动《砚山县国土空间规划》和86个行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实现所有乡镇村庄规划全覆盖。加强乡村规划管理队伍建设,每个行政村(社区)明确1名村庄规划专管员,负责履行村庄规划建设许可的监督职责,加强对未批先建、乱占乱建等行为的排查报告,坚决遏制违规乱建行为。到2022年底,累计完成86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2021年完成30个村庄规划成果),村庄规划编制率达100%,农村违规乱占乱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大拆大建、大撤大并,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健全农房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扎实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十四五”时期完成1000户农村农户危房改造工作。加强消火栓系统筹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庄风貌引导,加强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1.启动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按照“县县有示范乡(镇)、乡乡有精品示范村、村村有美丽村庄”的规划布局,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突出建设集农产品加工中心、农产品集散中心、“三农”服务中心和线上线下销售平台为一体的现代产业园区,打造集聚田园综合体、产业园区、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等功能和要素的乡村振兴示范园。精品示范村以行政村为单元,打造集产业基地、美丽村庄、休闲农业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美丽村庄以村(组)为单元,按照美丽乡村评定标准创建。到2025年末,创建4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32个精品示范村和152个上美丽村庄。〔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2.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扩大农村卫生厕所覆盖范围,力争在五年内完成农村户厕改建30000座、公厕改建200座以上,实现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0%以上。持续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治理,启动实施平远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和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2025年实现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0%以上,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乡镇垃圾收储运覆盖率达10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90%以上。不断健全完善村规民约等长效管护机制,激发群众主动参与维护公共设施,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二是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湿地与河湖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强化林草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高森林质量,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构建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深入实施“河(湖)长制”,配齐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压实责任,积极开展清河行动。三是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行动,全面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推动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经营、科学化施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3.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深入实施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以“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为目标,加快“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2021年创建州级示范乡(镇)1个。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促进城乡交通一体化。采取“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护路、爱路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切实维护路产路权。围绕“维护路产,保护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工作目标,加强日常公路巡查,确保正常通行。到2025 年,新增(改扩建)30户以上人口规模自然村公路硬化1104公里,实现硬化率达100%;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57.3公里;建设农村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360.55公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推动清水河水利枢纽、德厚水库“引水入平”等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黑所水库、红舍克水库等5件延伸集中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平远地区抗旱应急供水项目,持续巩固和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十四五”时期实施20件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巩固提升17.91万人饮水保障水平;农村居民饮水水质达标率达到全州水平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90%以上,供水保障率达到90%以上;完成中型灌区建设两件,河道治理2件,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7件。〔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网,提升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2021年计划投资5694万元,实施63个农网改造项目和28个配网基建项目。“十四五”时期新建或改造10千伏线路474千米,0.4千伏线路659千米。10千伏线路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率达100%。加快推进县城天然气利用项目、文山-砚山天然气管道支线项目等重点能源建设项目。2021年完成文山-砚山天然气管道支线项目砚山段14.2公里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能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电力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大力发展数字乡村。实施新一轮“云上云”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智慧砚山等新基建项目,推进自然村无线通信网络覆盖。加快电信普通服务试点工程、“百兆乡村”示范网络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推动11个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持续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与预警发布体系,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物流网点等服务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力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14.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教育质量提升。加快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努力实现“一县一示范、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的目标,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机制,加大送教送培下乡力度,强化乡村学校教学教研指导,提升乡村学校管理质量。大力发展高中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实现普职比大体相当。全力抓好控辍保学,全面落实“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雨露计划”等教育惠民政策和国家、省、州、县教育资助政策,建立“三结合四到位”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推进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与园区及周边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通过“订单培养”、“工学结合”等合作形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学生搭建多渠道成才的立交桥,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为砚山经济发展提供技能型人才。到2025年,实现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3%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巩固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强化乡村医生人才队伍管理,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心脑血管救治站、慢病管理中心和中心卫生院建设工作,促进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五大中心”建设,积极开展三级医院创建,坚持中西医并重,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形成以家庭医生为基础、城乡医疗机构为支撑的分级诊疗新格局;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步伐,组建功能定位明确,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无缝对接、高效运行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加强农村留守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创文创卫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院感防控工作。到2025年,实现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人数占乡医队伍总数不低于9%;至少1个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完成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五大中心”建设,至少有1个医院达到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组建完成并正常运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DIP付费管理全面推开,医保资金打包付费与县域内医共体建设相适应,“三医”联动改革有明显成效;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统筹城乡就业体系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形成保障城乡 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相关就业政策,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十四五”时期完成技能培训5500人。〔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推进民生保障统筹发展。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全面推进“儿童之家”建设,每个乡(镇)设1~2 个亮点,并完成“儿童之家”的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9个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工作,力争综合入住率达50%以上;积极推进中心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福利设施建设进度,推进干河敬老院、稼依敬老院医养结合试点改革工作。统筹做好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持续提升看病和养老保障能力,到2025年,实现参保率达96%以上。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传递文明殡葬理念,引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严格把好火化后入墓安葬关口,充分发挥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的作用。加强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5.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县域内城乡一体的人口服务管理、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政策体系,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推进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到2025年,县城常住人口达15万人,城镇化率达55%。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逐步把县城作为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互补。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统筹优化县域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壮大县域经济,培育支柱产业。以乡镇为重要支撑点,强化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功能,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坚持规划管控、市场放开,以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小镇、特色田园乡村等为主要载体,引导支持工商资本、社会力量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体系建设,拓展交易平台功能,通过收储、中介、担保、评估等多种方式,促进城乡发展要素顺畅流动。加快数字乡村建设,促进城乡要素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拓展农民增收空间,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16.全环节全要素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村家庭经营收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水平,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小农户有效连接大市场,实现生产经营收入持续增长。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实施好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大力发展适宜县乡村不同特点的乡村产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基地,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特色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产业链主体留在乡村,把产业链收益主要留给农民。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多渠道盘活村集体资源和资产,发挥集体资金效益,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逐步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落实好惠农补贴和生产奖励,保障农民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到2025年,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4万元。〔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17.全面挖掘农村消费潜能。对县城区砚东综合农贸市场、江那农贸市场(砚景名苑安置市场)、稼依小石桥民联综合市场、平远振兴市场和平远综合市场实施提升改造,促进流通畅通和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加快县级物流集散中心和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改造提升农村物流配送基础设施。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开展农村电商提质增效行动,持续推进“文品入沪”“文品入粤”“文品进京”。整合商务、党建服务载体基层组织、农村快递服务、云农12316信息服务平台等农村服务资源,大力推进农村电商服务站、基层党建服务载体、益农信息服务站共建共享,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到2025年末,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90亿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邮政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8.推进山区资源综合开发。充分挖掘山区资源的优势和潜力,坚持保护优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山区发展空间布局,因地制宜开展油茶、花椒、八角等种植,加强木本油料基地抚育管护,打造一批种植示范基地,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形成一批产品品牌,完善一批服务设施,延长农林产业链,增加农林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努力形成农林产业集群。统筹推进山区资源开发与县域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相融合,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绿色制造业和生态旅游业,积极推进生态产品服务认证机制。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建立山区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审核机制。〔牵头单位: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9.深入推进农村各领域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查缺补漏、资料整理归档和数字化加工等工作。贯彻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等有关政策,不断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抓好宅基地审批管理、源头管控和新增违法查处,健全完善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做好农村宅基地备案,制定出台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政策,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原有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障农民权益。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明确债权债务、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收益分配,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收益。2021年,完成全县100个村(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村集体经营经性资产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及村集体经营性收益积累资金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村(居)民小组进行折股量化。在县域内继续挖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源,加大实施力度,做好已完工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后,争取节余指标的调剂。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推广,不断提高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水价、林权、供销等改革。〔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政务服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20.坚持农业农村优先投入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三农”政策,坚持把农业农村投入作为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县级公共财政加大向“三农”倾斜力度。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力度,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2025年全县土地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严格执行过渡期内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项目,并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项目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建设、乡村建设行动,争取更多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强化小微普惠金融服务,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探索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增加首贷、信用贷。到2025年末,全县涉农贷款余额达86亿元,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成效明显。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稳步推进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信用县创建工作,构建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域内共享信用体系。〔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人行砚山支行,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21.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坚持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三农”安排部署落地见效,形成县乡村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及涉农部门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备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定期调度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完善农业农村基层工作体系,增强县乡工作力量。〔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党委、政府〕
22.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将开展“整县提升、整乡推进、百村示范、千组晋位”四级联创和“红旗村”争创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的堡垒作用,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强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认真做好换届后半篇文章,按照分级分类培训要求,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成员全覆盖培训,不断提升乡村两级领导班子履职能力;深入推进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实施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发挥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作用,持续推进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和优秀人才培养工作,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力量;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探索建立村(社区)干部待遇改革方案,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岗位补贴长效机制,强化对村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完善村规民约,“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制度,不断提升村级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争取一批乡(镇)、村(社)纳入全国乡村治理试点乡(镇)、示范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发挥“中枢站”作用,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认真落实命案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命案防控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和文明乡村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3.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进一步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县级应急广播体系。依托扶志扶智全覆盖机制,创新帮扶实践载体,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大力弘扬新时代“西畴精神”,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和“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帮助脱贫群众摆脱思想贫困、精神贫困。到2025年末,实现县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占比分别达到60%、75%以上。进一步挖掘乡村文化项目线索,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建立申报各级保护名录项目库,丰富充实全州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十四五”时期,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项目5个,申报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3个。深入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十四五”时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1个。培育农民群众的社会责任,强化农民群众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人翁责任感,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宗教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农耕文化传承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州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民族宗教委、县民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4.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2021年起县级有关部门和11个乡(镇)均列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适当提高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制定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考核工作方案,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定量指标,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强化乡村振兴督察,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基层减负督察重点内容,推动乡村振兴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拓展乡村振兴宣传渠道,提升宣传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农民幸福指数持续增长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考评办;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