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物流中心各项业务安全、高效、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共同遵守。
一、本中心所有入驻企业及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本管理制度。
二、物流中心库区禁止停放、堆放私人车辆或物品。
三、库区内严禁烟火、禁止吸烟、节约用水、用电,公共区域内禁止堆放物品。
四、库区公用设施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范使用,严禁违规使用。特种及专业设施设备由专人操作,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爱护公共设施设备,谁损坏谁赔偿。
五、库区内禁止乱接乱拉电线、网线等设施,如业务需要,报公司管理人员同意后,由公司专业人员安装。
六、各入驻企业使用区域环境卫生自行清扫,公共区域卫生按值日表安排轮流清扫。
七、配备的设备设施,各企业要正确使用,不得外带使用,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到期交回公司。
八、严禁‘抛、摔、踩、踢、坐’等暴力分拣、装卸快件行为,保守快件信息秘密,确保快件安全。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其它违禁品进入库区,自觉维护安全设施,增强消防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意外事故发生,严防偷盗,杜绝火险隐患。
十、遵守物流中心作息时间,服从管理,文明待人,礼貌待客。
十一、违反以上制度,每次经济处罚100-200元,情节严重者,劝离本中心。
砚山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