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子马社区东瓜村小组村内路灯安装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反映 |
来信时间 |
2024-12-06 |
来信人 |
王兴贵 |
来信内容 |
致:尊敬的各位领导
针对子马社区东瓜村小组村内路灯安装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我在此向各位领导反映相关情况,请各位领导酌情处理,以下为具体情况。
事情经过:2024年12月6日上午09时许,子马社区办事人员李仕南在东瓜村外地户网格群内发布消息:“通知:由于东瓜村所有辖区安装路灯。根据金额及安装范围大概算了一下,现在每家每户需要出资200元人民币。由村长沈顶章收取。社区人员进行监督。”随后,我在群内回复,询问其是否有出资依据,质疑该项目流程是否合规,并要求其公示东瓜村路灯安装工程项目的相关批示或会议纪要、测算报告、供应商报价文件等相关资料。李仕南对以上质询进行了一系列回复,大意如下:该项目以上报并通过了江那镇政府党委班子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在发布了招标公告,于11月26日在东瓜村小组活动中心完成了竞标活动,但是并没有相关文件。随后,李仕南将我踢出了该群聊。聊天记录详见附件。
述求:1、请相关部门领导核查该项目的流程是否合规合法;
2、如流程合规合法,请公示该项目的相关文件以及流程资料;
3、项目实施过程中公示资金使用明细;
4、将我重新拉回该群聊;
此致,敬礼!望予以回复。 |
回复部门 |
江那镇 |
回复时间 |
2024-12-30 |
回复内容 |
王先生:
您好!
您通过砚山县领导信箱的留言反映“关于子马社区东瓜村小组村内路灯安装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反映”的问题,已转由我单位调查办理,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1.东瓜村路灯修缮、安装是2024年11月向上级社区及江那镇政府申请批准的实施,符合流程合规合法。2.该项目属东瓜村集体自筹出资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修缮,并没有上级文件资料。3.东瓜村路灯年久失修,应群众要求修缮。外来户、本地户相互混居。东瓜村外来户约180户,没有集体资金,每户出资200元都在微信群里进行公示。本地户94户,有集体资金。项目结束所有资金使用明细都会在东瓜村小组公示栏公示。4.路灯亮化是为群众出行方便,人身安全,点亮家的温馨光明。
感谢您对江那镇人民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