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卖车商户长期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压占导盲线经营 |
来信时间 |
2024-09-04 |
来信人 |
张未 |
来信内容 |
1.华博加油站外长期有大车停发非机动车道。
2.聚福苑小区旁多家汽车经营商长期超面积占用小区原规划车位;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压占导盲线经营;占用云南好农夫公司进出口大门路面(思皓较为严重)。
3.上述问题长期存在,无部门监管。 |
回复部门 |
县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4-09-23 |
回复内容 |
张先生:
您好!
关于您反映“卖车商户长期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压占导盲线经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并及时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核实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砚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聚福苑小区临街铺面现场调查,发现确实存在汽车销售商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车辆经营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砚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已向汽车销售负责人宣传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关于严禁擅自占道经营的规定,并要求立即整改,挪移占道车辆。汽车销售负责人表示已知晓,并挪移了占道车辆。今后,若发现汽车销售商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车辆经营问题,建议拨打砚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举报电话0876—3122947进行反映,我们将及时派出执法人员依法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