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 ||
来信时间 | 2024-09-02 | 来信人 | 王国富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盘龙乡拖支白村村口(兴建水泥厂方向),村道路与H13县道交接处是一个T型路口,距离路口约3米处,有一个宣传墙。该墙是砖切的,约2米X2米。出村时,无论左转还是右转,视线都被该墙阻挡,无法观察路况,只能探出车头方能看清路况,探出车头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该路口也发生过交通事故,现在路修得比以前好了很多,车速更快了,车流量也大,特别是大货车更多,没有及时观察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县道改造前曾多次向村委会反应过,村委会承诺县道改造时将会取消这面墙,可现在也没取消。建议领导取消或移位这面墙,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 ||
回复部门 | 县交运局 | ||
回复时间 | 2024-10-10 | ||
回复内容 | 王先生:您好! 您在砚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反映的“盘龙乡拖支白村村口(兴建水泥厂方向),村道路与县道交接处T型路口,有一个宣传墙,出村时,无论左转还是右转,视线都被该墙阻挡,存在安全隐患等等”信访事项已收悉,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9月18日,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勘察,您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墙为“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宣传墙。2024年9月27日,县交通运输局已安排工作人员拆除了宣传墙。我们工作人员与您取得了联系,向您告知了该宣传墙的处理情况。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幸福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