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申请工作调动书 | ||
来信时间 | 2024-08-07 | 来信人 | 梁正梅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县委领导: 您好! 我谨以此信向领导申请工作调动,希望领导能给予我关注和考虑。 首先,感谢组织多年来对我的关心,照顾和培养,同时感谢领导在百忙中审阅我的调动申请。目前,我在广南县坝美镇人民政府担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丈夫在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倮可腻村委会担任书记兼主任。 夫妻异地工作多年,各自忙于繁杂的基层工作,对家人的关心和照顾都止于力不从心。公公于2023年10月因病去世,现家中有年迈的奶奶(93岁)和患有甲亢母亲住院需要照顾,长期以此基于夫妻双方常年异地工作,无法安心兼顾好工作和家庭。特向组织提出工作调动申请。 以上申请确为万般无奈之举,望领导酌情考虑我的实际情况,并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梁正梅 14787702106 2024年8月7日 | ||
回复部门 | 县人社局 | ||
回复时间 | 2024-08-13 | ||
回复内容 | 梁正梅,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转由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办理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县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调入我县的,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砚政办发〔2023〕18号)文件办理。您可以进行函商调动,结合您的情况,您可以先联系我县各乡镇事业单位,找到同意接收的事业单位,按接收单位要求准备好相关调动材料,由接收单位提交资料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办理。县外流入程序为:由调入单位审批→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审批→调出单位审批→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砚山县编制部门审批→砚山县人社部门审批→砚山县政府党组会议审批→发函至调出地人社部门函商→调出地人社部门回函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如有未尽事宜或不清楚的地方,请电话咨询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方式:0876-3063236。感谢您的来信咨询,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