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街道树木的请示 | ||
来信时间 | 2024-07-18 | 来信人 | 邢飞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砚山县人民政府: 领导,您好! 我是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115号的商户,砚华东路(江南南路路口至嘉禾四路路口)的人行道,行道树生长过于茂盛,生产速度很快。往年有修剪的人员会定期来对树木进行修剪,使其美观好看,又不过于茂盛遮挡商户门头招牌。23年下半年至今未见工作人员来修剪,导致树木枝叶过于茂密,肆意生长。遮挡了我们这段路好几家商户的招牌,对我们的经营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同时对这段路的城市绿化形象有一定影响。我们想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问题,但不清楚相关部门在哪里。请求砚山县人民政府帮助联系相关管理部门帮助我们处理一下被遮挡的问题。 请政府批示! | ||
回复部门 | 县执法局 | ||
回复时间 | 2024-08-11 | ||
回复内容 | 刑先生: 您好! 关于您反映“修剪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街道树木”的留言已转我局办理已收悉,并及时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核实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问题属实。针对存在问题,砚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8月1日组织绿化管护工人对砚华东路115号商户门口行道树树枝进行修剪,并于当日下午修剪完毕。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