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音箱扰民 | ||
来信时间 | 2024-07-16 | 来信人 | 陈 |
来信内容 | 嘉禾路与嘉禾二巷交叉路口 鸿星尔克店 最近每到晚上就调大音箱音量"房租到期 房租到期 全场低至几元"在耳边魔音循环,请协调一下,音箱音量调小一些,或者转回对着店里去,谢谢。 | ||
回复部门 | 县执法局 | ||
回复时间 | 2024-08-11 | ||
回复内容 | 陈先生(女士): 您好! 关于您反映“嘉禾二路鸿星尔克店噪声扰民”的留言,我局已收悉,并及时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核实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7月17日20时31分,砚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嘉禾路与嘉禾二路交叉口处鸿星尔克店现场调查,发现鸿星尔克店确实存在使用音响持续反复进行广告宣传声音很大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砚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已向鸿星尔克店负责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规定,并要求立即整改,调小音响音量。鸿星尔克店负责人表示已知晓,并调低了音响音量。若发现鸿星尔克店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可拨打砚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举报电话3122947进行反映,我们将及时派出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