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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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县长信箱
标题 电费欠缴不告知单方面断电合法不
来信时间 2024-05-28 来信人 王骄楠
来信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因为生活上班原因未注意住宅用电费,电费欠缴15元,中午还正常用电,隔了一个小时左右就把我住宅用电拉闸断电,请问一下电费欠费未收到欠费缴费通知,单方面对用电拉闸是否合理,是否合法,为什么不能便民化管理一点,已经能来到住宅楼下拉闸而不能敲门告知一下用户嘛,每月也应该告知用户抄表时间,积极按时应对缴费,而不是未通知或粘贴缴费公告就单方面断电。
回复部门 县信访局
回复时间 2024-06-17
回复内容 王先生: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您核实,因您所住房层属于租住房,电力公司没有您的备案信息,所以电费缴纳无法通知到您,您表示问题已得到解决,并且县供电局工作人员已和您作了相关缴费流程解释,您表示满意。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