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不动产中心办理延迟 | ||
来信时间 | 2024-04-15 | 来信人 | 李津樘 |
来信内容 | 本人来自砚山县平远镇一名居民,本人在平远拥有一套自建房,但未办理土地证及房产证,2023年到平远土地管理所办理土地证,并提交相关资料,距今已有一年时间,本人也多次到砚山县不动产中心与平远镇土地管理所咨询办理进展,但砚山县不动产中心与平远镇土地管理所,未回应明确问题所在,且一直拖延办理,本人通过网络了解到,办理土地证正常在20个工作日内,从提交资料申请到现在,已有一年时间,希望领导能够指示相应部门,解决问题。谢谢! | ||
回复部门 | 平远镇 | ||
回复时间 | 2024-05-10 | ||
回复内容 | 李先生: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留言反映不动产办理延迟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因现居房屋丰湖路191号附1号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曾于2023年到平远自然资源所提交相关材料,因您无法提供的该房屋的原土地使用证,且该房屋属于未批先建,按不动产办理程序,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未接收您的不动产办理申请,并建议您按农村宅基审批程序到社区提供相关的宅基地申请材料。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