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共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网络版)
发布时间:2022-12-06 09:40:41     来源: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阅读次数:290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4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以下简称县林草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林草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

(1)关于“党组对新思想、新理念学习不深不透,用理论指导实践不足,推进绿色文山建设不够有力,对部分工作调查研究不深入,家底不清,对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的要求落实不到位,全县造林绿化成效不理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内容进行学习,6月份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次,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1次,党组会组织学习1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林草大讲堂1期,干部职工利用国家林草局微信公众号开展对林草新知识新理念的自学,充实理论武装,增强对实践的指导。二是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调查评估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6月30日完成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工作,共完成24247个图斑调查,适宜造林绿化空间的图斑有22740个,预计适宜造林绿化空间面积1000685.1亩,成果已提交上级部门。三是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调查评估成果待部门审核通过后,及时将其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上图入库,实施“一张图”管理,落实多规合一。四是以《关于及时组织开展2015—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全面检查验收工作的函》与各乡(镇)对接,要求全面开展检查验收,对造林成果进一步开展核查工作;根据省州关于开展退耕还林、陡坡地检查验收文件要求,6月8日发函至各乡(镇)对接开展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和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第二次县级检查验收工作,县级成立三个工作组负责并深入各乡(镇)开展检查验收,对项目地块进行全面检查。

2.干事创业的激情减弱,履行职责使命存在短板弱项。

(2)关于“部分项目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与项目乡镇对接。5月18日召开全县退耕还林工作推进会,政府分管副县长,各乡(镇)分管林草副乡(镇)长、林口负责人,林草局班子成员及各股室站队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多次与曹副县长汇报研究,曹副县长于7月26日派单各乡(镇)书记、乡( 镇)长,要求安排、督促落实退耕还林任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自6月以来实施完成退耕还林5598亩,落实地块3017.5亩。二是2021年石漠化工作已完成造林5000亩,其中维摩乡普底村委会62.6亩,江那镇铳卡村委会1423.8亩,阿猛镇水塘村委会3513.6亩;2020年石漠化工作完成造林2000亩,主要分布在阿猛镇倮基黑村委会,顶丘村委会和千庄村委会。2020年草原监测站建设项目已完成外部装修并通过初次验收。三是加强与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请示汇报,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3月15日和9月2日分别以《关于给予拨付石漠化项目及草原监测资金林草项目资金的函》《关于申请拨付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的函》与财政局加强对接。

(3)关于“植被恢复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以林长制为抓手,推动问题解决。将野生动植物、森林资源管护等工作报送林长制办公室,形成季度派单,进一步压实乡(镇)管护主体责任。二是组织人员对稼依镇盛大强源砖厂植被恢复进行补植补造,并对恢复情况进行检查;2019年八嘎乡半夜寨及胡广箐境内涉及植被恢复违法图斑5个,现已完成植被恢复。三是做好巡山护林监督管理,对生态护林员实行每月2次的巡山数据统计检查,组织人员对植被恢复情况查验2次,指导护林培训2次。四是按要求积极落实整改,2019-2021年涉及案件查处图斑347个,需收回林地植被恢复图斑337个,已完成植被恢复317个。

(4)关于“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纳入2022年全县林长制考核内容,利用考核压实各级工作责任;根据《云南省护林员管理办法》,制定了《砚山县护林员考核办法》和《砚山县森林资源管护方案》,积极指导乡(镇)做好护林员管理考核工作,抓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利用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实时监测护林员管护动态,抓护林员履职尽责;对全县森林效益补偿等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抓乡(镇)管护主体责任,检查工作于2022年5月底完成,对检查出的问题已于7月初整改完毕。二是督促指导乡(镇)护林员培训工作,提高基层护林员的能力和水平,6月以来全县11个乡(镇)共计开展护林培训共计22次,涉及923人次。三是严格护林员管理,把关各乡(镇)考评制度,做好日常考评检查、督促教育整改、管护责任落实等,对多次教育不改、履职不到位的护林员立即解聘处理,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5月底对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1次。

(5)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林草法规宣传。自6月来通过拉横幅、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培训等方式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各类林草法规宣传活动6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切实抓实宣传教育引导。二是对2022年来办理的行政许可开展1次检查,对2件征占用林地许可报件审查告知不规范进行了督促整改,补充完善了使用林地申请材料审查意见。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目前共开展执法培训14期45个学时。四是2022年1-7月办理各类林草行政执法案件23件,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移交涉林刑事案件2件,公安部门向县林草局移交刑转行案件4件,查处2021年涉及森林督察违法违规问题图斑125个,面积62.5987公顷。

3.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缺乏有效抓手。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会分别于7月17日、8月15日,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提高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减轻业务股室责任,由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汇报意识形态工作,7月13日局党组听取分管领导汇报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6月来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措施,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有效开展。      

(7)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局党组于6月25日召开党组会,从行业信访、网络舆情及干部职工思想引导方面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1次,指出存在的问题隐患,并提出防范工作措施,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有效开展。二是修改完善《砚山县林草局信访制度》和严格落实《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制度》。8月12日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新修改的《砚山县林草局信访制度》,6月至8月妥善落实3起行业信访件。

4.风险意识不强,保密工作存在漏洞。

(8)关于“党组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保密制度打“折扣”,保密宣传教育不到位,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不强,存在泄密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林草局党组于2022年6月25日召开第十八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保密工作,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我县的相关保密要求,党组书记作了提醒谈话,并提出了相关要求。7月12日组织开展了一次自检自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我局于2022年6月27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开展保密典型案例《保密陋习,党政机关办公之痛!》学习,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及能力,严格执行保密责任书及承诺书。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得不实,工作落实有差距。

(9)关于“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分别于7月17日、8月12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结合林草工作制定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局党组于6月25日召开专题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六个严禁”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等进行了研究,指出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于7月1日,专题听取汇报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析指出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的整改。三是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对1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一对一的“政治关爱”谈话1次,通过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受处分人的思想状况,帮助认识错误、汲取教训,勉励其放下思想包袱、消除思想顾虑、积极工作。

(10)关于“对述责述廉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8月12日对班子成员开展1次提醒谈话,要求班子成员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每年的述责述廉工作,认真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切实增强对述责述廉工作的重视。二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发言提纲严格把关并把修改意见当面反馈。

(11)关于“落实派单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7月17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砚山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办法(试行)》,加强对派单工作的认识,并结合县委第三季度派单工作、县委、县政府关于林草方面的重点工作和分管领导分管工作,于7月14日派出第三季度派单任务,对4名班子成员共派出巡察整改方面工作任务4条,重点工作方面工作任务2条。二是加强对派单落实支撑材料的收集,季中及时向班子成员提醒派单工作,对班子成员第二季度派单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收集支撑材料,党组书记于6月24日对班子成员第二季度派单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1次,指出存在问题3个,提出整改建议3条,有效推进了班子成员对派单工作的落实,经7月4日再次检查,存在问题已得到整改。

6. 作风不够严实,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

(12)关于“文风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办公室根据相关要求制作了《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文件签发单》,各科室上报材料按照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审核,确保文稿质量。二是党组书记同志在8月15日干部职工大会上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纪律作风教育、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醒谈话。三是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方案并开展了风险排查工作,全体干部职工从岗位职责、制度机制、思想道德和外部环境四个方面认真查找自身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并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做好风险预防,同时领导加强对风险排查登记表的审核把关,对查找不认真、不符合要求的6名干部职工返回重新修改。

(13)关于“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以来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林草工作方面存在问题,并撰写调研报告5篇,提出对策建议20条。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于2022年6月17日制定印发了《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计划》,并在单位公示栏粘贴公示班子成员接访工作安排表,接受群众监督;今年来,接到信访件3件,领导带队下基层调查了解办结3件。三是为了杜绝林木采伐超时限审批事项的发生,县林草局进一步加强规范林木采伐审批工作,分别于2022年6月13日和9月19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木材采伐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便笺〔2022〕16号)和《关于规范林木采伐行政许可管理的提醒函》(便笺〔2022〕36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依法做好林木采伐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工作。从6月到8月为止,已审批林木采伐申请233份,没有超时限审批现象。

7. 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纪律作风建设抓得不紧。

(14)关于“警示教育抓得不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和形式,推进警示教育入心入脑,形成震慑。自6月来开展警示教育学习4次,其中组织学习林草系统相关警示案例1次,干部职工结合个人岗位风险点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交流1次,撰写心得体会28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提醒谈话3次68人次,纪法知识测试2次,8月11日组织12名干部职工参加县纪委监委组织的“砚山县领导干部及家属警示教育大会”,切实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二是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纪法知识测试平台、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纪法知识自学,提升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三是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砚山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次,提升自我监督意识;开展系列家教家风教育活动和廉政家访活动,8月19日党组书记结合家风建设及相关案例讲解,给干部职工上了一堂题为《弘扬廉洁齐家,培育树立良好家风》的廉政党课,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签订家庭廉洁之约47份,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和家属自觉遵纪守法,引导家属做好“贤内助”,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15)关于“执行制度宽松软。”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并于8月12日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印发执行。二是开展全局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召开系统内纪律作风整治部署会,对全体干部职工提要求,并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严格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4名干部职工进行约谈和提醒谈话,并责成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检讨,引以为戒,形成震慑;四是分管领导于7月28日深入各股室站队中心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对发现问题人员及时提醒谈话。

8. 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

(16)关于“局党组对财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财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对财务工作的思想认识,7月17日组织党组成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文山州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十条措施》、《砚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砚山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砚山县县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接待规定,提高依法依规依程序报销和开展公务接待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了防火经费管理,严格专款专用,对巡察提出的使用防火专项经费列支一般公务用车费用已作调账处理。三是进一步完善单位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对无公函来访人员一律不接待。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9.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17)关于“党建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会分别于7月17日、8月15日,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砚山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办法(试行)》,7月21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做到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分析上年和当前存在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对标《2022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砚直党工发〔2022〕4号)》结合林草党建工作实际,对今年党建工作计划再进行梳理完善。三是加强对“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的研究部署。4月初研究印发《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方案》;6月初制定了“四强”党支部工作方案,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7月中旬将“模范机关”创建纳入第三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任务。

10.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8)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月13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7月17日第五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7月17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了全面的学习,严格按照“四必谈”要求开展好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班子带头开诚布公、实事求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把关,局党组书记逐一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7月13日将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及局班子成员发言提纲报县纪检监察六室审核同意后才召开民主生活会。

(19)关于“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月13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1月至8月领导班子参加25人次。二是规范“三会一课”召开,自6月来召开支委会4次,除开展学习外,还研究党员发展工作、主题党日活动和绿美文山先锋行活动,通报每月党费收缴情况和支委班子“传帮带”进展情况等工作。

11. 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有差距。

(20)关于“党组班子与行政班子工作职责不清。”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第五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范党组班子与行政班子的职责和工作范围。二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要求执行,杜绝党组班子会议与行政班子会议混开。6月至8月份别召开了5次党组会和3次行政班子会,无混开现象。三是办公室已指定专人记录各类会议记录。党组会议由党建办主任负责,支部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行政班子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人员负责。

(21)关于“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决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林草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我局党组议事规则、工作规则和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内控制度,规范了招投标采购工作,明确了党组和询价领导小组的职责,确保招投标工作运行透明,监督到位,6月来党组共研究询价结果2次。

12. 对干部职工关心关爱不够。

(22)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关心关爱干部的十条措施》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部门干部职工进行了1次“一对一”谈心谈话,了解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给予关心关爱。二是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对13名职称评定落聘人员和1名受处分人员分别开展了关心关爱谈话,勉励其端正工作态度,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工作,克服畏难情绪。三是制定了我局“传帮带”工作制度,并于6月25日的党组会宣布实施,党组班子成员及支部委员分别对我局40岁以下10名非党青年干部进行一对一开展“传帮带”工作,适时开展谈心谈话,积极动员其向党组织靠拢。

13. 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3)关于“持续抓整改的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于7月1日对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及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人员开展了1次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禁超标准接待。二是8月15日利用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文山州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十条措施》、《砚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公务接待方面相关规定,要求干部职工在公务接待时严格按规定填报接待审批表及接待清单,并按标准向来宾收取伙食费,对无公函或者无文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24)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对单位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等内控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8月12日提交党组会研究后印发执行;对沿用已废止的文件规定给予1名工作人员报销的经费3371元,已责成其于7月15日退回报销的差旅费。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实务案例、公务之家新版审批流程、新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操作等财务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6-3123363;通信地址:七乡大道中段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党建办;电子邮箱:3939114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