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7日至5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9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有差距
(1)关于“部分问题整改和巩固提升不到位,有的问题整改后未认真落实长效机制,边改边犯。如:反馈的第3个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班子之间相互批评辣味不够’的问题,目前仍不同程度存在;反馈的第11个关于‘财务把关不严,部分报销单据附件不全’的问题,2018年以来仍存在少量类似问题;反馈的第13个关于‘工作人员外出报备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以来仍然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外出报备不严格、不严谨,登记不规范的问题;反馈的第14个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以来仍然存在部分公车使用登记台账登记缺项、错乱及领导未审签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班子之间相互批评辣味不够”的问题。一是2021年8月25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让全体党员从中明白了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从而更加严肃认真的对待党内政治生活的开展。二是按要求分别于7月23 日、8月10日及时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并且在会前作了特别强调,各班子成员、各党员的批评意见建议一定要具有辣味,以建议代替批评等的打回重写,直到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为止。
--针对“财务把关不严,部分报销单据附件不全”的问题。一是对2018年以来会计凭证附件进行自查,经查,共有6张记账凭证(具体为2018年2月2张、6月1张、9月2张;2021年1月1张)附件不全,根据各张记账凭证需要完善具体附件的实际情况,提供了原合同或原活动方案或原签到表的复印件、公务接洽函,进一步完善了记账凭证。二是2021年8月9日由分管财务领导王进海同志对财务人员张锦婉进行了一次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必须按照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认真处理日常账务工作。三是2021年8月25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开展文山州2013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暨“光明工程”筛查工作的通知》(文残发〔2013〕26号 )、《政府会计制度》等,通过学习干部职工明白了今后的报账程序,经办人必须全面收集原始单据、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分管领导必须认真审核,确保今后报账手续齐全、材料完备、合法合规。
--针对“工作人员外出报备不规范”及“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8月25日组织干部职工对《干部职工外出报备登记表》和《公务用车派出报备表》内容进行学习和要求,二是安排办公室王亚同志每月对两个表的报备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清查原因,由分管领导对检查,情况(登记表)进行签字确认。
二、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2.理论武装工作有差距
(2)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未运行。理论学习的政治站位不高,理论武装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意识不强,学习型班子建设力度不够党组设立以来未执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未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抓落实,长期以支部“主题党日”和干部职工会集体学习代替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未按规定开展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学习内容、形式和要求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8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切实让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组成员、党员从根本上把握了党组的工作职能职责。二是研究制定了县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砚残党发〔2021〕6号)文件进行了下发,并按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县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分别于7月28日、8月27日组织进行了学习。
(3)关于“学以致用有差距。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对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深入,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工作不到位,执行上级关于残疾人工作的相关政策有偏差以残疾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情怀不足;未充分推动落实残疾人就业相关法律条规,认为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无处罚措施;部分工作未充分对标中央和上级文件规定,执行政策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8月25日,县残联组织开展一次有关残疾人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并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有关就业、维权、康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参与培训的干部职工撰写交流发言材料,于9月2日召开学习交流会,交流学习心得。通过学习培训确保了干部职工在开展残疾人就业、维权、康复等工作中政策执行到位。
3.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弱化
(4)关于“谋划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力。县残联在开展残疾人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十三五”期间,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本县残疾人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工作前瞻性不足,缺乏效能管理的法制约束导致残疾人工作总体推进不平衡,劳动就业、康复、托养等重点工作责任压得不实,短板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省州“十四五”期间的五年规划还未出台,待上级残联相关规划出台后,县残联再按省州要求出台本县的五年规划,确保本县规划不与省州级规划冲突。
(5)关于“执行残疾人事业工作机制不到位。对县残工委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赋予县残工委新的使命,但县残联未紧跟时代要求及时调整充实该工作机构和职能职责,导致部分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县残工委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残联已经于8月23日根据省残工委文件起草了《砚山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征求有关意见的函》,并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重新确定了新的残工委成员单位,确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重新明确了《砚山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现正在等待省州出台相关文件再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待文件完善后将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一次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会议,落实各单位工作职责,并动员各成员单位发挥带头作用,开展好职责范围内的残疾人事业工作。
(6)关于“履行综合协调职能职责有差距。县残联作为县残工委的重要成员单位和办公室,对自身职责定位不准,认识有偏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力度不够,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滞后,未按要求缴纳残保金问题突出2020年度全县385 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有299个,占比77.7%,未交残保金的有258个,占比86.3%2018至2019年全县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未缴纳残保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占比均在60%以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联合县税务局、财政局清理2018年至2020年未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清单,对2018年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也未缴纳残保金的单位,已于8月18日由县地税局下发《关于提示做好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工作的函》(砚税函【2021】35号),附2018-2020年未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清册。二是联合县税务局、财政局于9月18日下发《关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砚财联发【2021】7号),确保我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4.落实残疾人托养等相关政策不到位
(7)关于“推动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行力度不够。县残联对推进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行工作片面强调资金困难,主观上创新不够,办法不多,有畏难情绪,落实党中央关于残疾人集中托养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有差距砚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总投资 912.82万元,2019年8月通过验收,县残联未提出切实可行的运行模式和方案,托养中心建成至今闲置未运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成立了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并以文件(砚残发〔2021〕23号)下发各股所室。二是托养中心运营工作已完成合作协议初步意见,目前正走请示程序,待政府常务会确定后,即可开展运营工作。
(8)关于“落实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不到位。对残疾群众居家托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有差距对委托服务的微光公益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管理粗放,督促不到位,委托服务协议部分条款操作性不强,履行协议不严格2020年度143人托养项目在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县残联执行居家托养政策不严格,对乡(镇)上报的2019年、2020年居家托养对象审批表未提审核意见和盖章,明知有的残疾人不符合托养政策但未纠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第三方微光公益负责人协商共同修改完善了《砚山县2021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协议书》,并于8月15日从新签订了新的协议。二是在8月5日会同州残联领导共同对2020年托养的143人进行抽查,抽取了10户服务对象,查找出微光公益在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服务方面存在的服务工作不到位问题,以《关于2020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上门服务问题整改清单》(砚残函〔2021〕20号)文件下发给微光公益组织,要求微光公益组织及时按照《清单》进行整改,严格要求微光公益按照协议条款履行服务职责,完成托养服务事项。三是已对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托养审批材料进行认真梳理开展查缺补漏工作,完善了2019年、2020年度243份审批表的审核签字、盖章工作。四是2021年8月27日下午分管领导王进海、维权股股长李云在203办公室对微光公益负责人陆永华进行一次谈话,要求微光公益必须按照托养标准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没有履行到位的工作职责必须重新履行到位,确保残疾人享受的托养服务事项享受到位。
(9)关于“落实燃油补贴政策不严格,有风险。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助政策未严格执行文件要求,随意性大,补贴资金未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和抽查机制,资金一拨了之,监管不力2020年共发放燃油补贴560人,截至2021年5月下旬仍有平远、阿舍等4个乡(镇)未上报补贴申请审批表存在以电动车充当燃油车、无法确定车辆是否属于本人、未按规定出具证明、把肢体残疾以外残疾人纳入补贴对象、资料不全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共有1000余份审批表县残联未提审批意见和盖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梳理2018年度至2020年度乡镇上报的申请《审批表》材料,不存在非肢体残疾人申报燃油补贴的问题,没有冒领、错发的问题;因为按照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的通知》(云残发〔2011〕105号)文件要求,补助对象必须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而非肢体残疾人是无法录入系统的。二是反复排查清理2018年度至2020年度乡镇上报的申请《审批表》材料,发现35份人车不符(其中:有25份属于车辆落户在家庭成员户头上,实际生活中残疾人共用;有10份是肢体残疾人自己购买使用的二手车,但是未过户),对以上35份人车不符的情况都对应一一形成了说明佐证材料。三是制定完善了《砚山县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资金抽查管理制度》,确保补助政策落实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四是认真梳理3年来的审批表(2018年度260份、2019年度375份、2020年度560份),对没有完善审批手续的进行完善,共完善盖章手续1195份。五是对没有及时上交2020年度审批表的阿舍乡、平远镇、维摩乡、八嘎乡等4个乡(镇)进行催交,目前4个乡镇审批表已经收齐并完善了审批手续,涉及申请审批表225份。六是在问题排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线索。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深入。对意识形态工作钻研不深,思路不够清晰,落实县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任务有差距年度重点任务统筹不到位,内容覆盖面不足,每季度分析研判内容雷同,格式化、形式化,查找问题浅尝辄止,大而化之对残疾人群体的意识形态工作不深入,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缺乏创新、方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7月以来,所有干部职工会、主题党日都认真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7月22日开展“学党史,颂党恩”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第一时间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等进行学习;2021年8月10日开展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1年8月19日开展“学党史,战疫情”主题党日活动,对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等进行学习。二是2021年8月24日、25日,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认真学习了中共砚山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砚山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办法(试行)》的通知(砚党建发〔2021〕2号),让党政班子从中把握了派单的各项要求。根据县级派单,结合县残联实际,讨论研究后于8月24日对党政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派单。三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季度分析研判工作,残联党组按照派单任务,9月初专门召开会议做好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结合残疾人事业工作实际,全力抓好县残联意识形态工作。四是认真落实残疾人政策、信访工作,按规定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轮椅、拐棍、助行器),对来访来信残疾人群众积极接待并做好登记。强化了残疾人群体的意识形态工作。五是营造主流意识形态氛围,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2021年8月26日已在单位大门外设有专门的残疾人优惠政策宣传栏。2021年7月以来积极开展了“七城创建”创文创卫网格包保工作,主要开展了拆出网格门店的不规范广告牌;网格工地卫生、环境卫生整治;网格入户开展饲养宠物排查等工作。
(11)关于“宣传工作不到位。文化阵地建设滞后,代表残疾人发声不足。县残联搬到县总工会办公6年多来,未悬挂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标识牌,网上查不到单位新地址,单位大院内外没有残疾人工作相关元素和文化氛围在2018年以来的党代会议、人代会、政协会上均未过残疾人事业的意见建议和提案,残疾人工作存在被边缘化的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文化阵地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8月上旬,经与县委组织部对接,规范制作并悬挂了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标识牌。二是8月下旬,在本单位门口增加了两块宣传栏,把残疾人的相关政策法规等等全部制作在宣传栏上,让残疾人一看就知道该享受什么,什么还没有享受到等等,积极营造了县残联文化宣传氛围。三是7月上旬,及时在高德地图、腾讯地图、百度地图上更新了县残联办公新地址,开通导航查询功能,进一步提高为民办事能力。
--关于“代表残疾人发声不足”的问题。一是制定了三个业务工作调研计划,并在下半年对三个业务工作开展入户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将认真听取残疾人意见建议和诉求,定期分析研判断全县残联事业重点、热点、难点工作,进一步拓展残联人事业宣传渠道和解决问题渠道,提升办证工作效率。二是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县党代会议、人代会、政协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重要场合积极为残联人群体发声。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党风廉政建设谋划不到位,思路不清晰,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重点不突出,“两个责任”压力传导有差距2018年以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高度雷同,部分工作内容大而化之、避重就轻、抓而不实,有的工作以工作措施代替工作成绩部分干部职工个人廉政风险防控不精准,不同程度存在风险点和风险描述不对应,以常规工作代替风险点,风险等级评定不准确,防控措施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在深入领会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县残联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1年廉政建设工作计划,3月25日,按要求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进行责任分解,以(砚残发〔2021〕14号)文件进行下发并逐项加以贯彻落实。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在办公区域、走栏、过道等制作了廉政格言,制作了廉政文化在砚山残联宣传手册下发至每一位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从多方面多层次加强了残联的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职权目录一览表、股所室岗位工作职责、砚山县残联2021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砚山县残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汇编、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等。由分管领导带队组成日常监督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作风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进行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了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5月27日,经过深入研究,结合个人岗位职责,精准查找了股所室、个人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2021年,共梳理权力数5个,评定高风险3个、低风险2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个;梳理内部机构6个,查找风险点33个,评定高风险6个,中风险0个,低风险0个,制定防控措施34条;梳理个人岗位17个,查找风险点48个,评定高风险12个,中风险1个,低风险4个,制定防控措施48条。
(13)关于“派单工作不扎实。对派单工作研究不到位,责任压得不实有的重派轻管,只听不研,完成情况主要领导未点评;有的把日常业务工作纳入派单;有的个人档案资料不完善有时把党建派单和党风廉政建设派单混为一谈,界限不清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8月24日、25日,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认真学习了中共砚山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砚山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办法(试行)》的通知(砚党建发〔2021〕2号),让党政班子从中把握了派单的各项要求。二是根据县级派单,结合残联实际,听取了上季度派单完成情况汇报,党组书记作了点评,讨论研究后于8月24日对党政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第三季度派单,并按时限要求认真完善了个人派单档案资料。
7.服务残疾人工作作风不实
(14)关于“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不到位。对深入一线调研和了解残疾人实情工作统筹不力,工作前瞻性和系统性不强,未针对全县残疾人家庭点多面广的实际制定短中长期走访计划,未针对康复、就业、托养等工作分类制定调研目标,县乡残疾人相关信息适时共享不到位对残疾人生活质量、困难需求等情况掌握不全面不深入针对重点难点工作的推动未充分做到调研先行,片面强调客观原因,到实践中、到群众中找答案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残疾人就业基地、入合作社、残疾人就业创业安置点、残疾人自主创业点、示范户调研计划》,调研工作与上门办证工作同步开展,对残疾人就业基地、合作社、残疾人就业创业安置点、残疾人自主创业点、示范户进行核实,根据任务数经县乡实地考察核实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省州残联,经审核并发文后进行资金扶持。二是制定了《砚山县2021年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计划》,按照任务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全县康复需求筛查工作,圆满完成了1-8月份的筛查、康复任务,与县中医医院签订康复训练协议,合理安排残疾儿童完成康复训练工作。三是制定了《砚山县2021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工作计划》,8月23日完成了11个乡(镇)信息采集员的培训工作,目前各乡(镇)都在按时间节点工作任务要求正常开展工作,县残联将适时派出指导员深入乡(镇)进行工作指导和入户抽查(已经深入江那镇、维摩乡进行了一次工作指导),确保残疾人信息采集全面完整,通过对残疾人需求的全面掌握,确实为残疾人办一些实事。
(15)关于“服务残疾人作风不深入。服务残疾人工作宗旨意识弱化,情怀不足,存在“最后一公里”多年来对各乡(镇)康复员工作督导不足,多数康复员未按工作职责履职,把主责主业当副业;2020年4月至6月,县残联与疑似残疾人签订《自愿放弃办理残疾人证承诺书》170余份,其中大部分为年纪偏大、行动不便、家庭条件较差的残疾人,县残联未充分想办法协调解决上门评定办证事宜,承诺书不能充分代表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对春节慰问残联人的意义认识不足,指导意见不明确,导致2020年者腊、维摩、阿舍3个乡镇将慰问金打入残疾人账户,未开展入户慰问,弱化了慰问功能,有的残疾人因身体和信息条件等原因,对慰问事宜不知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8月23日对全县11个乡镇康复员开展了一次业务培训,提高了康复员的业务能力;同时制定了《砚山县乡(镇)残联康复员工作职责》和《乡(镇)残联康复员管理办法(试行)》,并于8月30日向各乡镇下发了关于印发《砚山县乡(镇)残联康复员工作职责》和《乡(镇)残联康复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砚残发〔2021〕25号)。二是2021年7月21日下发了《砚山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为行动不便重度残疾人开展残疾评定上门服务的通知》,目前已经筛查出上门服务对象132人,筛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2021年8月27日文山州残联系统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州级将在近期培训评残医生,待培训工作结束后及时安排评残医生配合县级残联开展入户上门办证服务。三是到今年年底县委安排春节慰问资金到位后,下发慰问通知时再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必须代表县委、县政府入户进行现金慰问,不能采取直接把慰问金打入残疾人账户的形式进行慰问。
8.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6)关于“违规使用残疾人专项资金。财经法制观念淡薄,专项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2018年以来,用微笑行动筛查及宣传费、微笑行动补助费、残疾人运动员筛查经费、假肢筛查及安装费等专项资金39896元支付差旅费、水电费等;2020年4月17日划拨给维摩村委会的2万元“残疾人无障碍建设补短板项目资金”被用于20余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圈舍改造等脱贫攻坚补短板工作”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上级残联划拨专项工作经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上级残联划拨的各种筛查费、评估费、补助费、奖金使用范围。二是对2018年以来的专款资金进行一次清查,经查除巡察发现的问题外,再无其他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国残联将按完善的《上级残联划拨专项工作经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制度执行。三是2021年8月25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开展文山州2013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暨“光明工程”筛查工作的通知》(文残发〔2013〕26号 )、《关于开展“2019文山国际微笑行动”唇腭裂患者筛查输送工作的通知》(文残发〔2019〕10 号 )、《文山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拨2019年上海援建文山州贫困残疾人假肢装配项目经费的通知》(文残函〔2019〕13号)、《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的通知》(云残办发〔2020〕8号)、《关于核实上报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文残函〔2020〕24号)、《砚山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补齐短板的通知》(便签〔2019〕30号)、《政府会计制度》等。
(17)关于“财务管理规范存在盲区。2018年7月5日到维摩村委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报销伙食费1000元,无活动方案,无签到表;2018年至2020年仍存在少量报销凭证附件不全、审批不严谨、公务接待无公函、工会经费支出未严格实行‘四人审批制’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要求将开展工作时的活动方案及签到表作为报销附件,完善了维摩村委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报销伙食费1000元的账务凭证附件依据。二是对2018年以来行政会计凭证附件自查,经查,共有6张记账凭证(具体为2018年2月2张、6月1张、9月2张;2021年1月1张)附件不全,根据各张记账凭证需要完善具体附件的实际情况,提供了原合同或原活动方案或原签到表的复印件、公务接洽函,进一步完善了记账凭证;其他问题没有。三是已经严格按县总工会的“四人审批制”要求对2018年1月以来的工会财务支出凭证(单据)进行了完善和整改,2021年来已经正常执行。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9.党组长期不能正常运转
(18)关于“党组长期不能正常运转。县残联党组于2019年设立至今,因党组成员未配齐,导致不能按《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履职,工作不规范对“三重一大”事项只能通过班子会代替党组会决策县残联党组该问题缺乏一抓到底的勇气,请示汇报力度不够,问题至今未解决同时,县残联党组未结合实际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开展部分工作,未制定年度党组工作要点,党的工作创新不足,党组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8月中旬,以(砚残党请〔2021〕1号)请示,请求中共砚山县委配齐残联党组班子成员,以便按照党组要求进一步规范县残联党组“三重一大”等决策事宜。二是8月下旬,制定完善了《残联党组工作要点》《残联党组议事制度》,并按照工作要点和制度推进工作。
10.党支部工作实效性不足
(19)关于“党支部工作实效性不足。党支部工作创新不够,按部就班,党建与发展融合度不高“三会一课”质量有待提升,内容形式单一;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不够,组织生活会上部分党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辣味不足;主题党日活动自选动作结合残疾人重点热点难点工作不多,党建促进发展不到位;对所挂联的维摩2个农村党支部指导不够,工作不深入,在服务基层和带动发展方面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等,围绕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队伍、基本保障“五个基本”标准化建设要求,差缺补漏,认真推进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完善规范各种工作台账资料。积极加强与上级党委的请示汇报,同级党组织的经验交流等,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内政治生活等工作,确保党支部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党建与发展的融合度。二是研究制定调研行程安排计划,并于9月2日组织全体党员深入所挂联的维摩乡猴子寨、路那革2个农村党支部开展调研,加大党组织的指导力度,并深入各家各户排查疫苗接种情况,对符合接种条件还未接种的人员积极动员接种,确保不漏一人,积极筑牢疫情防控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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