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问题编号 | 问题 | 整改方案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整改进度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55-36 | 部分地区历史遗留废渣处置存在不足 | 《中共砚山县委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砚山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砚委〔2023〕353号) | 确保历史遗留废渣得到有效风险管控。 | 2023年12月31日前对云南阿舍有色金属公司检查核实相关情况,并责成企业依照相关管理规定,于2024年11月30日前对废弃厂区露天堆放块状矿石合理采取管控措施或清运处置,有效管控环境风险。
| 2024年11月30日 | 1.2023年12月19日,组织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阿舍乡人民政府对云南阿舍有色金属公司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已完成橘黄色渗滤液痕迹清理。 2.2024年4月阿舍乡政府组织对云南阿舍有色金属公司厂区剩余矿石进行清运至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水淹塘尾矿库堆存,并按要求建立管理台账等痕迹资料,合理采取管控措施。
| 完成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 阿舍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