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1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25003
| 李永兴 普银焕 普李翔 普李尊 | 宅基地使用权 | 砚山县平远镇木瓜铺村委会阿么觅村小组 | 532622102209JC01725W00000000 |
宗地面积:150㎡
| 住宅 | |
2025004
| 马进婷 | 宅基地使用权 | 砚山县平远镇车白泥村委会松山脚村小组 | 532622102211JC02241W00000000 |
宗地面积:150㎡
| 住宅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1月07日
一审:陆华英 二审:李淑莲 三审:何勋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