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40153号)
发布时间:2024-12-26 09:02:58     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32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砚房权证稼依镇字第2014055号,砚国用(2012)第00456号

魏伟 余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32622103001GB00034F00010001

砚山县稼依镇辣椒交易中心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6日



一审:段素昌  二审:李淑莲  三审:何勋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