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1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24267
| 王林用 张全芳 王金平 | 宅基地使用权 | 砚山县江那镇子马社区狮子山村小组 | 532622101201JC02371W00000000 |
宗地面积:150㎡
| 住宅 | |
2024268
| 王 海 代志香 王文武 王武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阿猛镇石板房村委会新发寨村小组 | 532622104208JC01507F00020001 | 宗地面积:150㎡ 建筑面积:436.8㎡ | 住宅 | |
2024269
| 赖朝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平远镇丰湖社区团结路 | 532622102102JC00950F00010001 | 宗地面积:450㎡ 建筑面积:404.96㎡ | 住宅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3日
一审:陆华英 二审:李淑莲 三审:何勋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