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2-28 00:00:00     来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阅读次数:509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精神,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文山州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8〕180号)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全县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县林草局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抓手来落实。一是由分管领导及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二是按照公开要求推行清单管理,梳理了本单位公开目录清单。三是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

2021年1至12月,本部门在政府采购领域办理的公开招标项目共有3项,分别是:砚山县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砚山县2020年珠江防护林三期工程项目、砚山县浴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

砚山县林草局所有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均由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代理,信息公开发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砚山县政务网》上发布,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发布项目核准、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采购招标公告信息、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等公告信息,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成交结果(合同订立和履行)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股室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够强,工作报送不及时,导致公开不及时。

(二)公开针对性不够强。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缺乏针对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需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的还比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公开的效率,做到及时公开。确保公开的时效性,推动政府公开透明运行,促进各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创新工作思路,从公众需求出发,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多公开一些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内容,规范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三)创新形势,丰富公开载体。在广泛采取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等公开形式的同时,借助信息化手段,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等各类网站发布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相关信息,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四)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涉及民生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众关注热点公共信息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