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6-13 00:00:00     来源: 阅读次数:5014

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文件要求,现将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推进情况

(一)涉农业投资完成情况

2021年,州下达砚山县全年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11亿元,我县落实完成支撑农业投资项目共24个(农科5个,其他19个),计划总投资11.7343亿元(农科2.1548亿元,其他9.5795亿元),1至9月完成投资7.1362亿元(农科1.8031亿元,其他5.3331亿元),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6.68%(19.59%、87.9%)、64.87%(16.39%、48.48%)。据分析,年底全县预计完成农业投资11.01亿元占年底目标任务11亿元的100%。

(二)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县下达我局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目标任务35000万元,我局落实支撑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10个,计划总投资47688万元,占目标任务35000万元的136.25%。其中:开工项目8个(在库项目5个、计划入库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29659万元(在库项目21548万元、计划入库项目8111万元),1-9月完成投资18031万元(在库项目),分别占目标任务的84.74%(61.57%、23.17%)、51.52%(在库项目);第四季度计划新开工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18029万元。据分析,年底能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36000万元占年底目标任务35000万元的102.86%。

(三)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冷库建设项目。

成功组织“砚山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实施整县推进试点县”申报,获农业农村部审核通过,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934万元。截至目前,组织全县完成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冷库建设网上系统平台申报通过35户(合作社33户、家庭农场2户)44座,建设库容量103350立方米,预计需投入总资金4734.8万元,预计折合财政补助资金1589.4万元,完成县涉农整合安排资金1534万元的103.6%,完成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934万元的82.2%。35户实施主体分布于平远、稼依、维摩、江那、者腊、阿猛、干河7个乡镇;44座冷库已开工建设34座(完工15座),立项待开工10座,组织县级验收5座,完成财政拨付项目资金兑付160万元。

(四)高标准农田建完成情况

完成2019年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2019年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建成22100亩高标准农田,通过对项目区基本农田配套水利措施和田间道路,有效改善现有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升项目所在区生产力水平,最终建成22100亩旱能灌、产出高效、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的目标。项目分布在江那镇子马凹塘片区、江那镇路德片区、维摩乡板桥片区、维摩乡幕菲勒片区、盘龙水源片区、平远镇拖嘎片区。其中:江那镇子马凹塘片区完成1658.9米排洪沟建设,农机桥5座;江那镇路德片区新建排水沟、田间机耕道路等措施;维摩乡板桥片区对以堵河石洞门至板桥取水闸段进行治理,新建农耕桥3座、水闸1座,治理河道3178米,三面沟307米;维摩乡幕菲勒片区新建1000立方蓄水池一座、输水管道Ф200的配水管线共1763.2米,新建机耕路2458.5米;盘龙水源片区新建机耕路2338.8米、排水渠2280.4米等设施。平远镇拖嘎片区与县水务局实施项目重复故未实施。目前五个片区已全部完工,正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提交结算资料。

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规范采购行为,保障农业工作正常开展,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 定,进行了采购公示。半年来,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进行政府采购共计19次,合计金额2579.88万元,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政府采购—成交公告均已在砚山政务网等相关网站上公示。

三、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县财政困难,项目资金就位较慢,影响项目落地施工,导致项目推进难度加大。

(二)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能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较少。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涉农在建或新增建设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工作,特别是加大对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及组织县级验收工作力度和协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兑付进度,确保年内顺利完成县下达我局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二)加强联系沟通,推进项目进度,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及时请示上报,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顺利推进。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