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2-10 20:00:43     来源:砚山县审计局 阅读次数:6009

机构职责

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19〕2号)精神,砚山县审计局是砚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任中、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直有关部门、乡镇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

1.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决算草案,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审计署、省审计厅、州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履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工作职责。承担机关文秘、文电、机要、信息、刊物、安全、保密、统计、档案、精神文明创建、新闻宣传、对外交流、离退休人员及各项后勤管理事务等工作,对审计工作有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人才、政务公开、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经济责任审计股。承担砚山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政与电子数据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省、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本级税收征管、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保障审计股。对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涉农资金和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检查,负责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法规股。负责复核审理审计项目,纠正局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起草审计业务各项规章制度,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跟踪审计移送案件、线索及其他事项的立案及处理情况,组织审计执法检查及项目评审,审查审计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对所管辖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领导

李清芳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沈顶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事业企业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工会、乡村振兴、林长制、防汛抗旱、应急救灾、国家安全、国防建设、信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

吴红仙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审理重大审计事项,主持召开一般审计业务会议,分管法规股、人事、统计、法治建设、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计算机审计、网络安全、资产管理、共青团、妇女委员会工作。

陈忠开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物资采购、工程招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档案、教育督导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分管办公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张普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政与电子数据审计股,财务、精神文明建设、绿美机关、疫情防控、爱国卫生、食品安全、民族宗教工作。

李元珍  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分管经济责任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全面深化改革、环境保护工作。

分工协作关系为:李清芳——沈顶良,吴红仙——张普,

陈忠开——李元珍。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双拥路60号(砚山县审计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李清芳 (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0876-3125100